这段内容描述的是在刑法中对于犯罪的一些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情形。这些情况都不被认为是犯罪,不会受到刑罚的追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免 除 起 诉 ?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免除起诉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
2.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未依法受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4.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或者法律规定应当起诉期限届满,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5. 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
6. 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可以免除起诉,但需注意满足相应条件。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则无法免除起诉,当事人应依法起诉。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仔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以免因未能满足条件而错过免除起诉的机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免除起诉的情形有六种,分别是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应仔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以免因未能满足条件而错过免除起诉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费可以在哪些情况下减免?
195人看过
-
醉驾140以下可以免于起诉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于起诉。
29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行政诉讼可以被驳回
424人看过
-
避免诉讼的七种情况
172人看过
-
诉讼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回避
32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可以回避?
409人看过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 更多>
-
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在哪些情况下使用回避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7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法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项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
-
哪些情形下可以免交诉讼费用,哪些情况下可以减交诉讼费用作为证据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等特困定期救助对象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
-
被告免交诉讼费是在哪些情况下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6根据你提出的在什么情况下被告免交诉讼费,我做出了回答。1.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2.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3.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4.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避免追究刑事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哪些情况可以避免被处以行政拘留?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即使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也不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这些情形包括: 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 七十周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