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转内资申请提交材料:
1、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
4、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销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
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它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投资者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7、内资有限公司章程;
8、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应提交具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内资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1、内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外资企业转成内资企业审批程序:
1、申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2、报审批机关批准;
3、企业备齐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4、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设立内资和外资企业的程序
日本法人公司根据《会社法》和《有限会社法》的规定,企业形态分为以下四种形态:合名会社、合资会社、有限会社、株式会社,企业的设立程序内资和外资企业基本相同。外国投资者在日本设立法人公司多为株式会社。株式会社的设立方式通常包括发起设立方式和募集设立方式。外国投资者在日设立株式会社通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
外国企业在日本投资的形态大致可分为设置代表事务所、分公司以及法人公司三种。
(一)设置代表事务所:代表事务所的设立原则上自由,并且不须提交任何申请,也不发生任何法人税征缴问题。代表事务所不具备营业活动职能,只局限于向本国母公司提供市场信息,进行广告宣传、调查研究,为母公司代购资产并代保管等。
(二)设置分公司:对外国企业在日本境内设置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等,日本外汇法上按对内直接投资进行处理。原则上,除应向财务大臣及行业主管大臣进行事后报告外,(属于限制行业的应进行事先申请),还应按商法规定进行外国法人登记。
(三)设立法人公司:外国企业在日本设立法人公司,也属于日本外汇法对内直接投资的管辖范围。除了应提交事后报告外,根据营业目的有时还应提交事前申请。至于其他的各种商业登记手续、税务手续、劳动手续等等与日本国内企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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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能否转为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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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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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2.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董事长的委派(任职)文件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7.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企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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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6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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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具体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5一、变更名称所需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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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材料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3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经营期满之日或者终止营业之日、批准证书自动失效之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的决议;(三)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四)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不能提交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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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变更设立登记准备材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9(1)《外商投资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