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2:02:14 370 人看过

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方法:

第一,当医生面对急诊,病危或者重症患者还医院选择拒收从而耽误了最佳的就诊时间或者因为转院不负责采取了不正当的急救方式从而导致病着病情加重或者延误了抢救时间的。

第二,在对患者进行手术过程中,医生开错部位,导致病情没有得到缓解反正加重的或者在手术过程中因为医生的粗心大意而讲纱布手术机械等其他异物遗留在了患者体内,导致患者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

第三,在救治过程中对于疑难杂症的患者不经过上一级的指示说明自己擅作主张的或者救治不负责而导致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反而加重的情况。

第四,在用药过程中,用错药从而导致患者处于危险情况的,又或者对于过敏类药物医务人员没有进行测试就对患者进行使用从而但是患者过敏的。

第五,在药剂方面,医生开错药写错处方,或者取药时医生给错药从而导致患者处于危险情况的。

第六,在手术麻醉过程中,麻醉师麻醉针打错部位的或者用量不合适从而导致患者病情变化的。

第七,在放射或者CT做检查的时候由于医务人员而拍错片从而下错诊断的,对患者进行的一个精神刺激,或者检验科查错血发错血型的。

第八,医务人员因为自己的玩忽职守造成的一系列医疗事故等其他情况。医疗事故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医疗事故也发生了很多的争议。间接的导致了我们国家的医患关系紧张,为了缓解这种紧张的关系,必须要对医疗事故责任承担作出明确的规定。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对这种行为做出非常清楚的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务人员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对患者的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及时的救治措施,严重违反救治规定。在就诊过程中出现后,拒不改正的,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伤的,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应该追究医疗事故责任。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由于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经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后,如果符合医疗事故罪
    2023-02-18
    391人看过
  • 如何确认是否出现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如何确认是否出现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988年卫生部在对1987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说明中,明确规定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
    2024-02-08
    410人看过
  • 整形失误会构成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在性质上属于医疗行为,如果是在非正式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则可能构成非法行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实践中一般
    2023-05-07
    241人看过
  • 如何判断医疗事故是否达到认定条件
    一、如何判断医疗事故是否达到认定条件医疗事故认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二、医疗事故责任涉及哪些具体情形医疗事故责任涉及以下具体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
    2023-07-14
    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认定医生过失
    一、医疗事故如何认定医生过失医疗事故认定医生过失如下: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导致患者受到损害;2.医务人员有违反法规或者操作失误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认定医生过失的责任程度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以事实为依据,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认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
    2024-01-21
    37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哪些情况不构成医疗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下列六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
    2023-07-20
    412人看过
  • 构成医疗事故罪是几级医疗事故
    一、构成医疗事故罪是几级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是四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发现医疗事故怎么办发现医疗事故的办法如下:1.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2.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023-04-25
    1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何索赔
    一、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何索赔可以先进行协商,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
    2024-01-23
    329人看过
  • 能否直接推定构成医疗事故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哪些医疗事故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举证倒置怎么认定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不再倒置。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把按照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本属于一方当事人应负的举证责任,因某种原因而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023-02-19
    176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的五个构成要件
    第一,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案例1某卫生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液瓶,以为是那瓶已事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继续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续给病人滴注。大约10分钟后,病人突然大声惊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再仔细检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分析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因为该学生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批准和认可,不属于医务人员。但由于是因学生的过失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根据《刑法》的规定,该学生应承担刑事责任。而正是由于值班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如果值班医生不让学生顶替自己值班或该学生稍加查对,这起严重的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医务人员定义医疗事故责任主体中
    2023-04-23
    316人看过
  • 手术不成功的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一、手术不成功的医疗事故如何认定手术不成功的医疗事故认定条件如下:行为主体必须是该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该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该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的认定主要是通过相关的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浙江医疗事故鉴定是如何做的医
    2024-01-21
    108人看过
  • 医疗机构如何处置医疗事故
    一、医疗机构如何处置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报告,及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对患者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
    2023-04-14
    360人看过
  • 过敏反应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认定依据之一
    一、过敏反应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认定依据之一过敏反应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的认定依据之一。具体来说,过敏原因颇多,医方无过失的过敏反应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如果因医疗机构没有进行皮试等原因造成的,则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流程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流程为:1.向管辖法院递交诉讼状提起诉讼;
    2024-01-08
    28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
    一、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在探讨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过程直接关联到医疗机构是否需要对其行为导致的损害向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认定并非随意,而是需要依据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而言:1.医疗事故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是否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多个方面。2.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确定,也需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损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二、医疗损害赔偿的三种类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1.是国家医疗单位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这类责任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属于法人的替代责任。2.是私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其医护人员与医院之间多为雇佣关系,因此当发生医疗事故时,由雇主即私立医院承担替代责任。3.是个体医生的医疗事故
    2024-08-04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 更多>

    #医务人员
    相关咨询
    •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医疗事故是如何构成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
    •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
    • 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过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3
      一般的医疗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构成医疗事故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1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城镇户口赔偿的标准的全部内容。在医疗事故赔偿的事宜上,我国并没有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
    • 如何认定医疗机构是否有医疗过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