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的性质不同而决定,有的情况是可以视同销售的收入。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而《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又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了补充,该通知对资产转移行为进行了分类,即当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时,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当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时,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赔偿款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可以。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二、1个点的劳务发票能够抵扣吗
1个点的劳务发票可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劳务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根据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发生的劳务费不是属于上述不得抵扣情形,则可以正常抵扣。
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按照百分之三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缴纳地税局征收的附加税如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缴纳地税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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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7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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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是否以股权出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徐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首先需要判断你们技术、业务是否可转让,能否作为出资。 其次,股权原则上按股东出资额按比例行使,但允许股东另行协商。因此,你们具体的持股比例,需你们自行协商,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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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售转让股权的溢价是否可以计入股权溢价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请参考以下内容: 1、在中国股市中,股权转让交易是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事,交易款由B付给A(包括所谓溢价的部分)。对公司来讲,只是股东变更,不存在股权溢价的说法。 2、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 ①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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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9以下情形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公司成立时的出资额; 2、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 3、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专业机构的评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