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术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4:02:43 385 人看过

国际货物买卖法调整跨国货物买卖关系及相关经济关系,包括合同、运输、保险和货币支付等方面。被告在邮寄要约后,即使地址错误,原告仍作出承诺,该承诺于承诺信件到达被告时生效。

国际货物买卖法是国际贸易法的一个分支,旨在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以及与这些关系相关的其他经济关系。它涉及到跨越国家边界的货物买卖合同,包括运输、保险和货币支付等方面。国际货物买卖法是二战之后在国际货物买卖法领域出现的新产物,代表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发展趋势。在国际货物买卖法中,被告在邮寄要约后,即使地址错误,原告仍作出了承诺,该项承诺于承诺信件到达被告时生效。

国际贸易中的常用货物买卖术语

国际贸易中的常用货物买卖术语是指在跨国贸易中常见的用于描述货物买卖过程、责任和风险分担的术语和规定。这些术语和规定通常由国际商会(ICC)制定,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合同和交易中。

常见的货物买卖术语包括但不限于FOB(离岸价)、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EXW(工厂交货价)、DDP(目的地交货价)等。FOB指的是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口,并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的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通过船舶舷梯交接给买方为止。CIF则是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口,并负责购买货物的海上保险,直到货物抵达目的港口为止。

这些术语和规定的使用有助于明确各方在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争议和误解。同时,它们也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套统一的规则,促进了全球贸易的顺利进行。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了解和正确运用这些常用的货物买卖术语对于买卖双方都非常重要。它们不仅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还可以为交易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因此,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务必熟悉和遵守相关的货物买卖术语和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货物买卖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重要法律分支,涉及跨国货物买卖合同及相关经济关系。它代表了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发展趋势,确保了合同承诺的有效性。此外,了解和正确运用常用的货物买卖术语对于国际贸易双方至关重要,它们明确了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为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务必熟悉和遵守这些术语和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十二条 外国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或者接受,方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上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请求人对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本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所引起或者是由于船舶的缺陷所引起的,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

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的灭失或者损坏,不论由于何种事故所引起,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国际货物买卖支付条款(PaymentClase)
    支付条款(PaymentClase)订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所使用的货币或票据。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1)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汇票是出口方(卖方)向进口方(买方)开立的,要求买方在一定时间内向卖方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出口方或持票人向进口方或其指定银行要求付款。(2)支付方式可分为两类三种:①双方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②在银行提供信用,从银行得到信用保证和资金周转的便利,如信用证。无论采用以上哪种方式,都应考虑交易地区的贸易法令和习惯。(3)交付时间与地点支付时间不但涉及利息问题,而且对买卖双方尽快实现各自的利益有重大关系。通常按交货(交单)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预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前即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即期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时付款;延期付款是在交货
    2023-06-09
    342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最新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最新版)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各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商
    2023-06-09
    438人看过
  • 关于国际贸易术语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1、由当事人自愿选定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应在买卖合同中具体订明,由于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具有任意法的性质,故当事人选用何种贸易术语及其所采用的术语受何种惯例管辖,完全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来确定。2、贸易术语一般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地说,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则买卖合同的性质也相应可以确定。3、贸易术语并不是决定买卖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贸易术语通常虽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但它并不是决定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决定买卖合同性质的还有其他因素,例如,交易双方约定使用CIF术语,但同时也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就不是装运合同,而应当是到达合同,因为,在这里,支付条件是确定合同性质的决定因素,由此可见,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
    2023-06-06
    175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保险条款(InsranceClase)
    保险条款(InsranceClase)订明由买方或卖方负责投保。如为卖方投保,具体订明险别和保险加成。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金额。: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大部分是FOB。CIF和CFR合同、故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之。在CFR中,买方自行投保,自付费用;而在CIF合同中是由卖方替买方投保并把支付的保险费加在货价上,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买方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对于买方的特殊要求,卖方还要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以免陷入被动。卖方在替买方投保后应把保险单及时转让给买方。转让保险单的行为实质是转让风险的行为,买方日后可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卖方不履行这一义务,则货物遭受损失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此外,双方应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险条款名称。如是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还是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条款以及其
    2023-06-05
    163人看过
  • 国际贸易术语对买卖合同有什么影响?
    国际贸易术语一般确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但并不是决定买卖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当事人自愿选定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在过程中应避免贸易术语与买卖合同的其它条件相矛盾。国际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地说,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则买卖合同的性质也相应可以确定,但它并不是决定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决定买卖合同性质的还有其他因素。例如,交易双方约定使用CIF术语,但同时也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就不是装运合同,而应当是到达合同,因为,在这里,支付条件是确定合同性质的决定因素,由此可见,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它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应在买卖合同中具体订明,由于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具有任意法的性质,故当事人选用何种贸易术
    2023-06-06
    94人看过
  • 国际贸易术语之CPT
    国际贸易术语
    运费付至(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承运人是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
    2023-06-06
    169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特定化问题浅析
    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特定化,是国际货物买卖中较为特殊而又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的货物。因此在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中,需要将货物划拨到具体的合同项下,从而在货物与特定买卖合同之间建立一种联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货物的特定化。那么何谓货物的特定化呢?货物特定化的意义何在?为什么要将货物特定化?不特定化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和探讨。一、货物特定化的概念及评述(一)货物特定化的概念谈及货物的特定化不少学者会把其定义为,货物的特定化就是指通过订立合同,在货物上加标记,或以提交单据,或向买方发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的表明货物已归于有关合同项下的行为。这样来定义也是有其渊源的,美国《统一商法典》并未就货物的特定化专门下一个定义,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却对货物特定化的方式作了列举。(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2023-06-09
    116人看过
  • 国际贸易术语之DAF
    国际贸易术语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因而,用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准确界定所指边境,这是极为重要的。但是,如当事各方面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该术语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当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DES或DEQ术语。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
    2023-06-06
    364人看过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运输术语和保险术语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运输和保险的关系在国际货物销售中,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其义务。然而,双方不可能事先在合同中就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国际贸易术语作为国际社会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一个公认的国际贸易术语,在补充和解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方面发挥着更好的作用国际贸易术语是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一个特殊术语,用于澄清国际贸易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或到达地点,划分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在国际贸易术语出现后以英文缩写形式表达,简化了交易谈判的内容和程序,缩短了谈判时间,节约了业务成本,促进了交易尽快达成;反映商品的价格构成,有利于买卖双方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成本核算和价格比较;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处理贸易纠纷,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每个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使用特殊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解释买方和卖方在交货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成本和风险的划分
    2023-05-07
    304人看过
  • [期货术语]期货专业术语
    开盘价:当天某商品的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当天某商品最后一笔成交价。最高价:当天某商品最高成交价。最低价:当天某商品最低成交价。最新价:当天某商品当前最新成交价。成交价:指某一期货合约的最新一笔交易定价。结算价:当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约的加权平均价。阻力点:价格难于超越的某一价格水平。支持点:由于对合约之吸购,使得价格难以跌过某一特定价格水平。成交量:指某一时间内买进或卖出的商品期货合约数量,通常为一个交易日的成交合约数。1、持仓量:是指买卖双方开立的还未实行反向平仓操作的合约数量总和。持仓量的大小反映了市场交易规模的大小,也反映了多空双方对当前价位的分歧大小。例如:假设以两个人作为交易对手的时候,一人开仓买入1手合约,另一人开仓卖出1手合约,则持仓量显示为2手。2、内盘、外盘:等同于股票软件中的内外盘。如:委托以卖方成交的纳入“外盘”,委托以买方成交的纳入“内盘”。“外盘”和“内盘”相加为
    2023-06-06
    189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何时结束?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终止情形:(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商标权的终止情形是怎样的(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
    2023-07-05
    134人看过
  •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买卖双方应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一、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二、卖方的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三、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此外,买方还应采取一切应采取的行动,以便卖方能交付货物。这在双方以FOB条件成交时尤为重要。因为在FOB条件下,如果买方不及时指派装货船只,卖方就无从履行其交货义务。一、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要具备什么条件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具备以下条件:1、货物的特定化条件。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之一是特定化货物。所谓货物特定化,是指将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无条件分配到合同项
    2023-03-09
    352人看过
  • 国际贸易术语的常识
    国际贸易术语
    1、总贸易和专业贸易1.一般贸易总贸易是“专业贸易”的对称,是指按边界划分的进出口贸易。所有进入边境的货物应列为进口总额;所有离开该国的货物都被列为出口总额。在出口总额中,还包括国内产品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货物出口。进口总额加上出口总额是一个国家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前苏联、东欧和其他国家采用该分类标准。特殊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性,即按关税地区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税区的货物和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税区的货物才被归类为特殊进口货物。当外国商品进入该国时,它们被临时储存在保税仓库中。如果不进入关税区,则不列为特殊进口品。从中国运出关境的国内产品和进口后加工再运出关境的国内产品属于特殊出口产品。专门进口加上专门出口称为专门贸易。德国、意大利和其他国家采用本分类标准。贸易条件贸易条件也称为交换价格或贸易价格,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即一单位出口
    2023-05-07
    119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的索赔有哪几种
    (1)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索赔包括:①买方违约。如不按时开立信用证,以及故意开立不完全的信用证或过高要求的信用证,致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或在买方负责运输的情况下不按时派船接货,或不按时签订运输契、指定交货地点等。②卖方违约。如不按时交货;不按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交货;不提供合同、信用证规定的合适单证等。③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以致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或解释不一致引起争议索赔。(2)向承运人的运输索赔(装运索赔)包括:①货物短卸。即货物未卸净,或货物误卸在其他港口造成短卸。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窃,或因破损撒漏而货物短少。③属于承运人责任的货物损毁,包括破损、毁坏、水渍、污染等。(3)保险人的保险索赔。属于保险单内规定范围的有关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国际贸易索赔的范围1.金钱的索赔1)拒付价款例如:因品质不佳,迟延装船,而拒付。2)要求减价或折
    2023-06-12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贸易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点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以及接受价款的权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 更多>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如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对方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时开始起算。催要或对方偿还部分债务履行部分义务,可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当然,实践中时效的起算时间、中断理由的认定比较复杂,需要的话,最好带材料找律师研究确认。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卖双方为国际货物买卖而订立的合同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这个规定的内容有很多,你可以参考,国际贸易法调整着两类关系: 一类是国际间商品买卖关系本身,其内容为买方与卖方之间在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专门调整这类关系的规范,属于国际贸易法规范。另一类是附属于国际间商品买卖的关系,为实现国际间商品买卖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却不是商品的买卖关系,包括: ①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关系,又包括国际货物的海上、空中、铁路、公路、河道等各种运
    • 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什么时候可以转移货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中,如何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其主要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怎么订立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当事人双方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例如:若是自然人,必须是公民。 未成年人对达成合同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和醉汉, 在发病期间和神志不清时达成的合同,也可免去合同的法律责任。 若是法人,则行为人应是企业的全权代表。 (二)应是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意思一致 签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 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只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