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上7年之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2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的几个构成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犯罪。无论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还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是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用生产资料冒充合格的农用生产资料生产、销售的,其行为的故意是十分清楚的,目的都是为了非法牟利。
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所谓“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是指所含的成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相符合或者以非农药、非化肥、非兽药冒充农药、化肥、兽药的。
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所谓“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是指因为过期、受潮、腐烂、变质等原因失去了原有功效和使用效能,丧失了使用价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所谓“不合格”,是指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没有达到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
生产、销售上述伪劣农用生产资料,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这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由于上述各项生产资料的功效、作用不同,可能造成的损害也不一样,一般来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实践中一般是指造成比较严重的或者比较大范围的粮食减产、较多的牲畜的病患或死亡等。
销售伪劣的农药是属于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也是对我国的农业生产者进行欺骗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很可能会造成比较大范围的粮食减产。这样对我国民众的粮食问题造成了一定的侵害。所以对于销售伪劣农药的行为是进行严格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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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判?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3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在销售金额或者查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时候,可能涉嫌构成犯罪。如果达不到刑法设定的数额标准,则不构成本罪。对于经济犯罪而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定的数额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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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农药罪既遂定罪处罚,违法销售伪劣农药罪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3销售假农药罪是指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失去使用效率; 或者生产者。销售者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巨大损失。 犯本条罪,按其情节分别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率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生产者; 卖方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在生产中遭受较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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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伪劣兽药,销售伪劣兽药的构成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09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有效;兽药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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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才立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0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为嫌疑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生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情况(2)其他生产损失较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