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工程侵权责任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04:15 463 人看过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该责任纠纷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施工人举证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若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足,则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施工人只是设置了明显标志但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者只采取了安全措施却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施工人客观上仍未尽到其应有的注意义务,施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设置的标志不明显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未达到足以保障他人安全之程度,施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施工人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之后由于第三人的行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标志和安全设施被破坏,一般并不免除施工人的侵权责任,但若施工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维护和保持这些标志和安全措施的最大努力的,损害仍不免发生,这种情形构成或者趋近不可抗力,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施工人的侵权责任。

一、施工致人损害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对因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给予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地面施工、公共场所挖坑等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路侧或通道、维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施工造成遇害怎么赔偿,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
    一、施工造成遇害怎么赔偿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如果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如果属于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2023-04-18
    226人看过
  • 怎样确认名誉侵权责任
    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的条件为行为人作出侮辱、诽谤或者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并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一、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格权吗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以及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都是具体人格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二、醉酒后谩骂他人有什么罪醉酒后诽谤、辱骂、侮辱他人是违法的,具体规定如下:1、侮辱、诽谤、诬告公民的方法。行为人的行为足以损害受害人的人格
    2023-02-04
    460人看过
  • 关于幼儿园事故侵权责任怎么确定
    幼儿园事故发生后一般采取过错推定的方式来确定学校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幼儿园侵权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办法1、幼儿方面(1)、及时处理受伤者当幼儿受伤时,教师要马上判断幼儿受伤的大致程度,轻的,如表皮擦
    2023-02-18
    409人看过
  • 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的履行哪方面
    首先,由于征收权只能由国家行使,因此可以将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纳入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行为的违法性或过错是国家承担责任的主要原因。因此,责任属于过错责任范畴。赔偿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第二,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的请求权主体既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包括农民。这是由中国公有制的经济性质和农民依法享有承包经营权决定的。三是国家非法行使征收权,损害了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益。国家非法行使征收权,是指征收权不具备征收权的法定条件。其直接表现为:超出公共利益范围的征收、无法定程序的征收和无合理补偿的征收。所谓损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权益,是指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而这种侵权行为是由非法行使征收权造成的,即非法行使征收权与土地权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征用土地的程序分为土地审批前和土地审批后两个阶段,即土地审批前的审批程序和土地审批后的实施程序。(一)在预审批
    2023-05-08
    140人看过
  •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内容有哪些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4、施工人有过错。5、有因果关系。是说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作为,是产生损害后果的原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地面施工必须是处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场所。因为这些场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一般都是民众聚集或日常通行的地方,从这些地方经过的人流量往往比较大,在施工中很容易造成民众伤亡,而且受到损害的人也往往具有不特定性。因此法律加大了施工人的民事责任,对此类民事侵权行为并未按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来处理,而是对施工人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2、他人受到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因为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的。法律对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即施
    2023-07-31
    169人看过
  •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如何确定
    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多个人,即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构成。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4、数个加害人的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对损害结果具有原因力。什么是共同侵权啊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2023-07-25
    298人看过
  • 车站滑倒侵权责任如何确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法律,如果车站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可以进行索赔。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行为人具有过错。值得注意的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
    2023-06-26
    449人看过
  • 怎么确定堆放物致害的侵权责任主体
    堆放物伤人的赔偿义务主体分以下几种情况。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权利主体是受害人,可以直接向该赔偿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索赔。根据该条规定,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主体,是堆放物品的所有人和管理人:1.所有人。堆放物品的所有人,是堆放物品致人损害的最直接的赔偿义务主体。当堆放物品的所有人直接占有、管理该物时,该堆放物品致人损害,该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管理人。堆放物品由非所有人管理、使用时,其赔偿义务主体不再是所有人,而是由管理人作为赔偿义务主体。一、堆放物侵权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堆放物损害责任是什么是指由于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倒塌,致使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物
    2023-03-01
    335人看过
  • 侵权责任分为责任认定过程吗
    不是。侵权责任分为以下三类:1、过错责任是指任何人因自身过错侵犯别人的权益时,应当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2、无过错责任是指根据明确规定,无论加害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对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3、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受害人损害赔偿不当,违反公平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确定当事人适当分担损害后果的原则。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一、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1、在我国民法理论上,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1)过错责任原则;(2)过
    2023-02-19
    304人看过
  •  确定人身侵权责任的有效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人身侵权责任的约定和免责条款的有效性问题。侵权之债属于法定之债,不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通常情况下,关于人身侵权责任的约定是无效的,同时免责条款也不能被视为免除侵权责任。通常情况下,关于人身侵权责任的约定是无效的。同时,免责条款也不能被视为免除侵权责任。侵权之债属于法定之债,不可以像合同之债一样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 素 材 : 人 身 侵 权 责 任 约 定 是 否 可 以 被 视 为 免 除 责 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可以约定人身侵权责任。但是,人身侵权责任约定不能被视为免除责任。这是因为该条款属于一般条款,不具有排除或限制作用。同时,人身侵权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将其免除。因此,即使当事人
    2023-09-05
    401人看过
  •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由谁确定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其基本特征如下: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比如患者一方与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之间发生的医疗美容损害赔偿纠纷,是医疗损害责任。因在非医疗机构进行生活美容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因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其他医务人员除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包括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和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如果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的,
    2023-03-21
    448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怎么规定责任
    著作权侵权怎么规定责任?著作权侵权的规定责任包括:1、民事赔偿责任;2、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规定处以罚款;3、构成刑事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2-18
    185人看过
  • 侵权责任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1)停止侵害,即土地使用权人在其土地使用权权遭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方停止侵权,或者请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等依法责令侵权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2)返还原物,即侵权人非法占有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或者其他财产,土地使用权权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其非法占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非法占有的土地或其他财产返还土地使用权人,同时,还应该返还土地和其他财产在被非法占有期间的孳息。(3)恢复原状,即在土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土地使用权主体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受到损坏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恢复原来的状态。(4)排除妨害,即侵权人非法干涉、阻碍、妨害权利主体行使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
    2023-02-14
    80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是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和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三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网络版权也算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对于中小网站,常见的侵权方式集中于非法转载。非法转载的情况的常见情况包括:1.转
    2023-05-06
    13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施工地面的侵权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工程地面施工地面侵权责任分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地面施工工程侵权责任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5
      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侵权地面施工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0
      侵权责任中地面施工的分配需看施工人是否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如果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由施工人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侵害的,由第三人担责。
    • 过程中地面施工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6
      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 该责任纠纷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施工人举证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若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足,则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果施工人只是设置了明显标志但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