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期房购买遇到离婚难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55:33 244 人看过

夫妻双方购买的期房,在离婚时尚未交付的,对于该房产的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应判决归当事人使用,在完全取得所有权后,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

夫妻双方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

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单方失踪;其次,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单方离婚程序,由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被告不再中国境内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就会受理,相反法院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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