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户要求或不可抗力通知客户自取是说因为客户的要求,或者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派送快递到原有地址,需要客户自行取件。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问自取构成盗窃罪吗
对于一方不问自取对方财物的行为,虽然难以把握法益的保护力度,对行为人主观心态也难以判断。但是成立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暂时借用财产,用完即还,即使事前并未告知,也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属于侵财型犯罪,财产犯的法益首先是财产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其次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恢复应有状态的占有。本权,包括合法占有财物的权利(他物权)以及债权。因此,当自己所有的财物由他人合法占有时,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转移他人合法占有的该财物的,完全可能成立盗窃罪。
盗窃行为通常是在转移财物之前或同时就产生不法所有的目的,但也不排除在财物转移占有以后才产生不法所有的目的的可能。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只要求具备不法所有的目的即可,事后产生不法所有的目的,同样可能构成盗窃罪。从司法实践来看,许多盗窃行为就是在转移财物占有后才产生不法所有目的的。例如,准备去借用某物,但物主不在,便想先拿去用,待归还时再讲明,但后来在使用过程中财物损坏,又不想赔偿,便隐瞒借用的事实。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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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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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买卖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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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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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抗力而致致损害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7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耽误《条例》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品种保护办公室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品种保护办公室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条例》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品种保护办公室指定的期限,造成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品种保护办公室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当事人请求延长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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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因素是什么意思,法律的规定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4-10-03律师解答 不可抗力因素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所遭受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因素主要包括如台风、地震、洪水、政府行为、社会公众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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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抗力所带来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3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与保险公司之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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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主要是指什么因素?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1不可抗力包括: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 、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08年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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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抗辩权或者反抗诉讼是什么意思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9合同中有三种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未先后履行,乙方有权在对方履行前拒绝其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即有先后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合同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失去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