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许撤诉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40:34 210 人看过

(一)一审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情形下,法院应当准许,但具有5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不准许撤诉。

1、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的,或适用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已经制作完毕只待宣判送达的;

2、民事行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

3、原告申请撤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4、原告滥行诉权或以败坏他人声誉为目的,恶意诉讼的;

5、行政案件的原告迫于行政机关压力而申请撤诉或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未做出实质性改变的。

(二)二审法院应准予上诉人撤诉,从审判实践看,遇有下列情况,不宜准予撤回上诉:

1、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或发回重审的;

2、发现上诉人为了规避法律而申请撤诉,如果同意上诉人撤回上诉,势必侵害被上诉人合法权益的;

3、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而仅有一方申请撤回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应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不因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而终止诉讼;

4、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上诉人如因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只是驳回了上诉人的撤诉请求,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第二审程序仍将继续进行。

民事诉讼调解后撤诉实际上是不必要的一个程序。法庭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过程结束之后,双方就已经结束该诉讼过程,并不存在撤诉与否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一般的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求撤诉,法院都会给予批准。

行政诉讼中撤诉的情形有什么

行政诉讼中,根据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可将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类。

1、原告主动申请撤诉;

2、原告在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撤诉。

3、申请撤诉的条件如下: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再审申请人(再审)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原审被上诉人和再审被申请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4)撤诉申请必须在法院宣判前提出。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5)撤诉必须经法院准许。法院应当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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