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违法强拆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20:13:13 375 人看过

基本案情

原告是xx县xx镇xx村村民,在该农村宅基地上修建有房屋。被告县人民政府因修建某道路工程对相关项目用地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该工程在未取得征地批复情况下,经县常务会审议通过,2017年,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各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征收某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县政府为此成立了“指挥部”,该镇领导周某某为该镇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负责人。原告房屋在该征地范围内,因安置补偿争议,多次与镇政府具体从事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协商,但未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

2019年5月,在镇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道路施工单位受镇政府及村委会的指使,动用机械拆除了原告所有房屋。

原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县政府于2019年5月作出的土地行政强制违法,而被告以未组织实施也未委托他人实施对原告房屋的强制拆除提出抗辩。

法院判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作出行政判决:确认被告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律师分析

原告房屋虽然被镇政府、村委会就指使道路施工方拆除。但实质上,拆除房屋目的就是要求原告交出房屋所占土地,房屋灭失后果是县政府实际使用该土地进行道路建设的障碍已排除,县政府系涉案房屋被拆除的实际受益主体。故应推定镇政府及村委会系受县政府委托指使道路施工方拆除原告房屋,该行为属行政强制行为,后果应由县政府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如何确定强拆主体?
    一、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如何确定强拆主体?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已证明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人民法院就应当以对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追加被告等方式,通过审理认定或者推定行为实施主体,而非在未确定行为实施主体的情况下,以不具有事实根据为由迳行裁定驳回起诉。若在征收程序已启动的情况下,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则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门理应知晓相关情况,且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具有较大可能作出强制拆除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则不难确定行为实施主体。故对于此种情况,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已证明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人民法院就应当以对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追加被告等方式,通过审理认定或者推定行为实施主体,而非在未确定行为实施主体的情况下,以不具有事实根据为由迳行裁定驳回起诉。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应当考虑是否对保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所助
    2023-06-02
    115人看过
  • 确认强拆违法中法院认定违建吗?
    确认强拆违法中如果发生了纠纷是由法院认定违建。1、两个时间节点前建造的房屋首先,《土地管理法》经审议通过。该法规定农村居民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在之前建造的房屋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规定,因而不应当作为违法建筑处理。拆迁部门对之前建造的房屋认定为“违建”的,于法无据,被拆迁方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维权。其次,由于《城乡规划法》通过实施,并规定建造房屋必须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对于之前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房屋,由于并没有相关的条文和处罚决定,因而不能被轻易认定为“违建”。2、未批先建,存在程序违法的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
    2023-03-23
    404人看过
  • 强拆主体如何认定,强拆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可能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2023-04-27
    51人看过
  • 确认强拆违法,那相关责任该如何承担
    首先,在强拆被确认违法后,被征收人要申请国家赔偿,除了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之外,在强拆过程中,财产受到损害的相关厉害关系人,如实际居住人等也同样有权提出。其次,如果征收人已经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又违反法定程序将涉案房屋强制拆除且被确认违法的,关于房屋的行政赔偿问题也可以通过执行补偿协议予以实现。如果在强制拆除行为造成了屋内其他物品损失,超出部分又不在补偿协议范围内,那么应当另行计算给予赔偿。另外,在房屋征收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应当注意,赔偿数额至少应当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法定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最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未作出补偿决定又未通过补偿协议解决补偿问题的情况下,强拆被征收人房屋,应当依法赔偿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安置补偿等损失。而在法院确定数额时,理
    2023-03-03
    477人看过
  • 拆迁时强拆主体怎么确定?
    一、拆迁时强拆主体怎么确定?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可能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
    2024-01-11
    158人看过
  • 已被违法强拆的房屋面积应当如何确认
    在此类案件当中,农民的房屋已经被强行拆毁,因此,房屋面积的确定常常是审理的难点之一。被强拆房屋的农民通常提供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以证明其房屋的面积。但由于农民所盖的房屋大多为楼房,且楼层情况各异,因此宅基地使用权证通常仅能证明房屋的占地情况,而不能证明房屋具体的建筑面积。此外,农民在建房时超出审批面积的情况也是十分常见的,而农民在起诉时往往不加区分地将所有建房面积全部计算在内,这也为法院确定房屋的补偿价格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在宅基地上买卖自建房屋的,只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非农村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但农民转让、
    2023-06-28
    257人看过
  • 怎么认定强拆主体才合法
    行政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可能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一、房主不签字房屋是否可以强拆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
    2023-06-19
    361人看过
  • 认定违法强拆如何来进行
    认定违法强拆应当严格的按照时间点来进行确定:1、两个时间节点前建造的房屋首先,《土地管理法》经审议通过。该法规定农村居民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在之前建造的房屋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规定,因而不应当作为违法建筑处理。拆迁部门对之前建造的房屋认定为“违建”的,于法无据,被拆迁方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维权。其次,由于《城乡规划法》通过实施,并规定建造房屋必须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对于之前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房屋,由于并没有相关的条文和处罚决定,因而不能被轻易认定为“违建”。2、未批先建,存在程序违法的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
    2023-04-04
    182人看过
  • 强拆违法确认后怎么处理?
    一、强拆违法确认后怎么处理?强拆违法确认后会对此进行赔偿,先向赔偿主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递交赔偿申请书,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当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且被征收人收到强拆违法判决书后,首先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赔偿申请书。这份赔偿申请书里应当要包括:1、房屋的损失;2、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3、附属物的损失;4、室内物品的损失;5、装饰装潢损失(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6、地上附着物损失(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水电表移装、铝合金)等,同时还要有搬迁费、过渡费、奖励费等。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申请书应当要载明被征收人姓名、性别、年龄等。二、被征收人就一定能得到赔偿吗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
    2024-02-02
    420人看过
  • 如何找到行政强拆主体?
    可以通过了解征收的程序来找到行政强拆主体,已经征收了,那么就是人民政府或者是房屋的征收管理部门作为强拆的主体。若在征收程序已启动的情况下,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则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门理应知晓相关情况,且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具有较大可能作出强制拆除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则不难确定行为实施主体。故对于此种情况,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已证明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人民法院就应当以对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追加被告等方式,通过审理认定或者推定行为实施主体,而非在未确定行为实施主体的情况下,以不具有事实根据为由迳行裁定驳回起诉。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应当考虑是否对保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所助益。若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对保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无助益,只是诉讼程序的空转,徒增当事人的讼累及司法资源的无谓消耗,则便不具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必要性
    2023-06-20
    154人看过
  • 如何确认强拆案被告的?
    一、如何确认强拆案被告的?在实务中,首先我们要确定作出强拆行为的是哪些人,代表什么部门。一些实施强拆的部门本身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比如,市、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城管部门、执法局等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拆除违法建筑名义进行强制拆除的,强拆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土地主管部门;如果是实施征收拆迁的,经法院批准的,强拆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有些情况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比如项目指挥部、村委会、居委会,拆迁公司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但还要考虑是不是有委托或者授权的情况。实施强拆行为的可能不止一个部门,也可能实施强拆的主体不出示任何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明。无法确定主体时不会也不应该让被强拆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应该阻断维权的途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强制行为法定职责的规定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进行推定。二、违法强拆
    2024-01-29
    325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确认强拆违法后如何补偿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确认强拆违法后如何补偿强拆程序违法的应当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拆迁补偿跟拆迁赔偿的法律性质及适用条件是不一样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
    2023-08-09
    126人看过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纠纷如何维权
    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纠纷如何维权针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纠纷,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您需要了解与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将为您提供维权的法律依据。核实失信主体认定情况:向税务机关核实失信主体的认定情况,包括认定的事实、依据和程序等。如果您认为认定有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您对税务机关的认定结果不满,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您对税收法律不熟悉或需要专业支持,可以寻求税务律师或专业税务机构的帮助。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维权支持。在维权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保持沟通: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认定进展和结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保留证据
    2024-03-04
    345人看过
  •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主体?
    1.员工:员工,也称为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员工的范围有蓝领工人、医务工作者、办公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底层管理者,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2.工会:工会是劳动者(雇员)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来代表劳动者(雇员)在就业组织和整个社会中的权益。1)工会的职能与行动方式:工会是员工的集体组织,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的职能具体表现为代表职能,经济职能,社会民主职能和服务职能。工会的行动方式主要有劳动立法、集体谈判、直接行为、互保互助、政治行动等。2)中国的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任务有: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参加企事业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和组织职工实施民主监督;协
    2023-06-21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强拆确认违法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3
      1.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2.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
    • 违法强拆的房屋面积应当如何确认?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5
      在此类案件当中,农民的房屋已经被强行拆毁,因此,房屋面积的确定常常是审理的难点之一。被强拆房屋的农民通常提供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以证明其房屋的面积。但由于农民所盖的房屋大多为楼房,且楼层情况各异,因此宅基地使用权证通常仅能证明房屋的占地情况,而不能证明房屋具体的建筑面积。此外,农民在建房时超出审批面积的情况也是十分常见的,而农民在起诉时往往不加区分地将所有建房面积全部计算在内,这也为法院确定房屋的
    • 强拆主体如何认定,强拆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强制拆迁决定是由县级以上的行政部门做出的,因此强拆主体为县级以上的行政部门。进行强拆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被拆迁人没有在限定期限内搬迁,并且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或者是违法违章建筑。征收方可以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申请通过后才能进行强拆。
    • 2022年强拆确认违法怎么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对违法强拆,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包括财产损失费用及人身损害费用,其中财产损失赔偿包括房屋价值、附着物价值及临时安置费用赔偿,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可以主张医疗费及伤残金等赔偿项目。
    • 确认政府违法强拆怎么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6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政府违法强拆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在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下,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