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后什么时候发证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03:57:58 388 人看过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后什么时候发证书

农村房屋确权发证的时间是自2013年开始,从确权到发证一般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以向乡政府国土部门咨询,农村房屋确权可以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农村房屋确权到哪个部门办理

农村房屋确权应该到房管局办理,其流程是: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村委会对经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审核无误后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进行审核;

5.当事人携带相关审核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改户主吗

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改户主,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土地确权后,户主变更的条件是:

1.新户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土地没有权属纠纷;

3.其他成员对户主更改事项没有异议的;

4.新户主必须为本村集体内部的成员。

变更的程序是:向村集体申请;携带土地权属证书与身份证明,向乡镇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县级有关部门将为新户主进行更改土地使用证户主。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变更的书面请求;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房屋确权不动产登记后能自由买卖吗
    一、农村房屋确权不动产登记后能自由买卖吗农村房屋登记后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要买卖的话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农村集体中的一员,拥有农村户口。农村的宅基地是由村民向集体申请用来建设住宅的,所以也只有农民朋友才能进行申请宅基地,当然这也是宅基地流转的一个前提。(二)农村宅基地流转时,受让双方必须是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这也可以避免两个村子内部的宅基地发生纠纷等问题。也就是说,宅基地要想流转,不能流转给其他村集体的其他成员。不过这也是为了保证农村集体成员的利益,避免宅基地使用权外流。(三)在以前很多农村宅基地是没有证明的,若是你想要把宅基地转让出去,就必须要有一份宅基地证才行,证明这个宅基你有使用权利,若没有证明的话,就不能转让宅基地。(四)宅基地流转时的受让方,必须是没有宅基地的。这也是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在实际进行宅基地流转时,受让方如果在本村内拥有其他宅基地,就不能申请宅基
    2023-06-08
    68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家庭成员都要登记吗
    一、农村房屋确权家庭成员都要登记吗无需填写全体家属的姓氏名称,普通类型的不动产权证只需标注业主本人即可。所谓“不动产权证”,通常被人们熟知为“房产证”,在进行相关办理手续过程中,并无强制要求必须填写全家姓名之条款。若涉及已婚人士办理事宜,即使其配偶姓名未被写入房产证之上,这类房屋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因此,并不需要将全家人的姓名悉数列入。根据现行法规,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涉及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注销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之际,除了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之外,此类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即告生效;即便尚未完成物权登记程序,亦不影响该类合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
    2024-03-17
    205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不能是公务员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进行时,四种情形不予登记:1、乱占耕地建房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好转,农村建房出现了少有的兴旺景象。这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富裕起来的一个必然趋势,但是耕地保护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最近十几年来,因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大约占耕地减少面积的40%左右(其他的减少原因主要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乱占耕地建房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此次,《通知》明确强调对乱占耕地建房,不能进行确权登记,进一步彰显了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的决心。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大兴生态文明的当下,生态保护红线进入公众视野。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
    2023-03-17
    29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书什么时间发放到农民手中?
    各村委会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经镇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市政府统一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一、这次农村土地确权要颁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新颁发的证书是否收费?原来的证书如何处理?依据国家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收回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省统一印制的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不向农户收取。谈到费用问题,我强调一下,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遵循“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不允许向农民收取
    2023-06-23
    408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父母的还是子女的
    以原合法土地使用权人为准,根据产权情况确定。一、土地证的作用是什么?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4、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土地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部分:房屋产权的凭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代表完整的房产权。领取房产证以后,应该凭房产证和契税证以及原土地证等凭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新土地证手续。
    2023-03-06
    50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一、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二、不动产登记需要材料有哪些?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
    2023-02-26
    235人看过
  • 房屋权属登记发证
    房屋权属登记
    一、条件:1、依法新建房屋,或原有但未进行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开始取得所有权2、房屋卖买、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3、房屋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状况发生变化4、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二、办事程序:镇级办理:申请人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填写申请表审查、受理查勘初审市级办理:复审审核审批三、申报材料(一)初始登记必收要件: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5、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二)转移登记必收要件:1、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房
    2023-03-03
    286人看过
  • 农村房基地确权证书
    一、农村房基地确权证书农村房基地确权证书的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
    2023-04-25
    162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为什么要确定
    一、政府在农村进行房屋确权的原因1、消除城乡政策歧视,以前只在城市实现房屋登记,农村却没有,这使得在农村矛盾调解和司法判定过程中缺乏产权依据。2、为在农村推行市场经济扫除障碍,农村当然不是市场经济,因为最关键的生产要素土地等都不能自由流转和交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的前提是明确产权。二、农村房屋确权的原则1、房屋用地的合法性:必须是在建设用地上建的房子才可以2、房地一致的原则:房屋和宅基地必须是同一个人3、协调配合:农村房屋确权涉及到土地管理部门、城建规划部门、房屋管理部门,过程中各个部门须密切配合,信息共享。4、公示公开原则:需要将房屋登记依据、房屋登记条件、房屋登记程序、房屋登记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三、农村房屋满足这四个条件才确权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黑户不行);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
    2023-05-09
    175人看过
  • 怎么进行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怎么进行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拥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产权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二)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三)其他必要材料。(四)申请村民住房拥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产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
    2023-04-24
    109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后多久取得房产证
    一、农村房屋确权后多久取得房产证时间上无法明确。具体农村房屋确权证的下发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农村房屋确权流程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国土部门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4、组织宅基地周边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5、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6、在公告
    2023-03-21
    370人看过
  • 厦门市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若干规定
    发文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文号:厦府[1998]综83号发布日期:1998-8-11执行日期:1998-8-11第一条为解决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农村土地房屋权属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根据《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1997年9月1日《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施行前,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并已竣工使用的,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申请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1997年9月1日《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施行后,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并已竣工使用的,应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申请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领集体土地使
    2023-06-10
    484人看过
  • 房屋预告登记什么时候不发生效力
    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预告登记证有什么用预告登记可以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在一定期限内带上相应材料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可。二、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什么?民法典中的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
    2023-02-04
    31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农民有关系吗?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作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在参与推举指界人、维护农民集体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参与,配合工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扎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最新资讯(《民法典》于.1.1生效)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2023-06-22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注意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5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目的主要是为农村房屋所有人提供依法对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保障。在产生纠纷时,在产权登记明确的情形下也有利于解决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
    • 农村房屋确权后如何办理房产证?办理农村房屋登记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1
      我国当取得房屋的产权后,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才真正属于您。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农村房屋登记,办理房产证依照以下流程。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
    • 湖北省农村房屋确权证什么时候发下来,怎样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第二步、权属调查国土部门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农村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国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