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4:03:24 99 人看过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如下: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一、对于自首情节应该如何认定

对于自首情节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供述同种罪行的是否能成立余罪自首

供述同种罪行的可以成立余罪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成立余罪自首。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相比,其他罪行。放宽自首条件的目的是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及时、主动、全面地解释余罪,节约诉讼资源,特别是侦查资源。

三、自首的犯罪分子如何量刑

自首的犯罪分子的量刑规定是: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4、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自首是什么?自首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区别:一、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二、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三、立法导向不同。刑法总则所设立的一般自首,是针对所有犯罪和适用于所有犯罪人的,而特别自首制度,是针对特定犯罪和特定犯罪人的,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实施从罪的犯罪人自首。特别自首和一般自首的区别我国现行刑法典对自首制度类型进行突破原有体系的重新划分,将分则所确立的自首制度定性为具有独立意义、全新的自首制度类型,是基于三类自首行为具有各自独有的、互不相容之内涵。特别自首制度与总则所规定的自首制度在本质相同的基础上具有以下方面的不同内容:(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
    2023-07-20
    110人看过
  • 成立自首要具备哪些条件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自动投案。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自愿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接受审判的行为。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投案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三、自愿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翻供后还能成立自首吗原则上只要行为人在任一诉讼阶段有推翻原供、拒不承认本人罪行行为的,即不应以自首认定;只有行为人在整个诉讼阶段自始至终如实供述本人罪行的,方可以自首认定。因为行为人只要有一次翻供行为,就表明其并没有悔罪之心,其主观恶性并没有真正消除或者减弱,对其从轻处罚的法律基础已经消失。另外,司法机关还得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挖掘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犯罪的成立,因而自首的客观效果亦不复存在。鉴于行为人先前的供述行为没有保持必要的延续性,其积极效果已被其后的翻供行为所抵销,因此,自然就没有适用自首的余地。当然,行为
    2023-07-24
    96人看过
  • 特别自首成立要件有哪几种
    一、特别自首成立要件有哪几种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人身自由加以一定限制或剥夺的强制方法。它包括被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采取强制措施的未决犯和正在被执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强制措施,因行政或民事纠纷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成为自首的主体。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法院判决,并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包括被判主刑或附加刑)。(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未知晓该罪行的主要事实,不知犯罪已发生或者司法机关虽已发现犯罪事实,但不知犯罪人是谁或者司法机关虽然对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知晓,但不知道
    2023-06-18
    332人看过
  • 什么是特别自首?如何认定特别自首
    一、什么是特别自首《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分为自首和以自首论两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前者为一般自首,后者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但从现行立法既自首制度的理论结构上又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特别自首和特殊自首。一般自首,就指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就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就指有刑法分则或者在附属刑法以及其他司法规定中所规定的只使用于特定犯罪的自首制度。二、特别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人身自由加以一定限制或剥夺的强制方法。它包括被采取拘
    2023-02-23
    256人看过
  • 一般自首条件是什么,特殊自首有什么条件
    一、一般自首条件是什么,特殊自首有什么条件《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1、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自动投案说明其有认罪悔改,愿意接受惩处,从司法实践中看,将自首时间限制的太窄,不利于分化瓦解犯罪,争取犯罪分子走自首的道路。2、特别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二、自动投案法律规定《中华
    2023-04-28
    206人看过
  • 自首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立功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自愿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接受审判的行为。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投案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三、自愿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立功的条件:(一)、立功的时间,要求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二)、立功的表现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2、提供重要线索。三、立功的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1、自动投案可以减刑吗自动投案可以减刑。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法院判决中,减刑是减轻处罚的方式之一。应当注意的是,主动投案后,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被认定为自首,同时应积极争取立功表现,进一步提高减刑的概率和幅
    2023-06-19
    350人看过
  • 特别自首所需达成的条件
    特别自首成立的条件是主体上的限制,即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而对于这种特殊主体,其自首行为只要符合自首的,那么就成立特别自首,当然也要注意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所以对于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主要是注意主体资格的限制。准自首与特别自首是什么规定的自首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这一刑事政策在刑法中的体现。正确地适用自首制度,对于鼓励和引导犯罪分子自动投案,改过自新,从而有效地实施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刑法对于自首制度的规定属于总则分则双重立法例,即混合式立法设置,自首制度在刑法总则和分则中作出双重规定。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准自首和特别自首,是我国刑法对自首的法定分类。在总则第67条第1款规定了一般自首(或称典型自首)、第2款规定了准自首(又称非典型自首、特殊自首、余罪自首
    2023-06-30
    488人看过
  • 关于自首和立功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
    2023-05-01
    179人看过
  • 打伤人,自首法律规定要有什么条件?
    受伤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打伤人赔偿多少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
    2023-08-08
    210人看过
  • 什么是特别自首,特别自首能减刑吗
    一、什么是特别自首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案例:2016年7月2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对杨某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在侦查贪污案件过程中,杨某某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行为。起诉书指控杨某某受贿共18起,侦查机关的侦查说明中认定杨某某主动交代的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是17起,涉案金额共235万元人民币。其中一起关于贾某某的受贿事实从时间上来看,是行贿人贾某某先供述的,而杨某某是在其之后供述的,故而在移送起诉时,起诉书中并未认定杨某某的受贿罪构成自首。争议焦点:杨某某涉嫌的受贿罪是否构成特殊自首。判决结果:一审判决认定在以贪污立案侦查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主要受贿事实,具有连续性,不应贾某某中间陈述索贿而割裂开来,认为应以自首论。二、特别自首能减刑吗特别自首能减刑。
    2023-04-12
    82人看过
  • 特别自首的法律后果
    关于特别自首,《刑法》条67条第2款的规定,其特别之处在于如下两个方面:(1)主体的特殊性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三种人,因其人身已经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下,故不存在自动投案的必要和可能性。(2)供述的罪行具有特殊性并非所有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都构成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只有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并且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如果其供述的罪行与已被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的,虽然可以酌情从轻,但不属于自首。一、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关于一般自首,其成立的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向有关司法机关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的控制之下
    2023-03-01
    400人看过
  • 法律都有什么自首的规定?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一、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二、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应符合的情况有哪些?主动提供自己的罪行应该满足的情况如下:1、投案人必须说明自己的犯罪事实;2、投案人必须如实说明自己的犯罪事实;3、投案必须说明犯罪事实。有关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2023-02-22
    89人看过
  • 合同的成立的特殊要件有哪些以及依法成立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的成立的特殊要件有哪些合同的成立的特殊要件要根据合同的类型决定,具体如下:1.附停止条件及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此为对附停止条件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此为附始期合同的规定。2.需经批准,登记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将批准、登记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二、合同依法成立规定是什么合同依法成立的规定如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
    2023-05-06
    242人看过
  • 自首主要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投案自首的最新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一、自首的情况包括几种?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
    2023-03-04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分别是什么,特别自首成立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为: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则仍视为自首。特别自首成立的条件为:一是主体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已被宣判的罪犯,因其人身自由已经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故不存在自动
    • 如何算特别自首?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
    •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特别自首的主体和成立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人身自由加以一定限制或剥夺的强制方法。它包括被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采取强制措施的未决犯和正在被执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
    • 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是什么?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
      刑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一款规定的自首称之为一般自首,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第二款规定的自首法学界和实务界称之为特别自首或者称余罪自首。一般认为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
    •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特殊自首的构成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5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 特殊自首的构成要件如下: 1.特殊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