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4:03:24 99 人看过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如下: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一、对于自首情节应该如何认定

对于自首情节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供述同种罪行的是否能成立余罪自首

供述同种罪行的可以成立余罪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成立余罪自首。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相比,其他罪行。放宽自首条件的目的是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及时、主动、全面地解释余罪,节约诉讼资源,特别是侦查资源。

三、自首的犯罪分子如何量刑

自首的犯罪分子的量刑规定是: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4、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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