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从事帐外经营行为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05:41:36 474 人看过

金融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从事账外经营行为:

1.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2.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

3.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账册;

4.其他方式的账外经营行为。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从事账外经营行为:

(一)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二)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

(三)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账册;

(四)其他方式的账外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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