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9:12:28 186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认定与认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具有相似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哪些情况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终止怎样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只要符合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主要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

2、劳动者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履行会怎样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属于一种给付行为,其实就是强制用人单位继续接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执行仲裁结果,劳动者就不容易继续在岗位工作,因此强制执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成功率很高。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履行会怎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对于劳动合同的强制履行,一般会通知限期安排劳动者工作,如到期不安排可以对单位进行罚款,如果判决继续履合同,因单位原因不实际参加工作的话,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
    2023-04-28
    233人看过
  • 价款约定不明确如何继续履行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价款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依法予以确定。一、没有价格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生效后地点不明确怎么办?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当事人
    2023-03-08
    321人看过
  • 公司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闹得不愉快,劳动者往往也不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会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来离开。劳动法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3、用人单位必须有能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应为客观原因,例如单位破产、解散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降薪调岗位辞退员工合法吗1、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二倍的经济赔偿。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
    2023-03-07
    360人看过
  • 如何写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
    甲方: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XXX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于年月委托乙方承担XXX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部分建筑方案工程设计,并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设计合同书》(该合同作为本协议书附件),但该项目由于XXXX原因中止执行,原项目设计合同(合同编号******)需继续履行;乙方项目设计成果已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且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由于设计前置条件不断发生变化,乙方进行了大量的设计工作。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继续止履行项目设计合同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依法订立本协议书。一、终止合同事项1、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双方于于年月日签订了《设计合同书》继续履行。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不得再就原合同(合同编号*****)委托设计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任何诉求。二、履行情况确认1、项目总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2023-06-14
    4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工作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继续工作也是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一、劳动合同到期该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直接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二、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几次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说只能续签几次。但是如果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如果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合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即
    2023-03-01
    161人看过
  • 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合同的继续履行,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合同期满后再去起诉,只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是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诉讼时效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7-22
    388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不履行合同义务?
    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不可以,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2023-08-03
    168人看过
  • 公司不能开除怀孕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两名在家休病假的孕妇员工张某和方某同时接到了电器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电器公司作出的与张某和方某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电器公司应与张某和方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今年6月27日,两名在家休病假的电器公司孕妇员工张某和方某同时接到了公司与其二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其二人未按指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两位孕妇员工被开除了。张某和是电器公司的员工,至今在电器公司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张某和方某诉称:今年6月4日,我因怀孕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我休息1周。同年6月9日,我将请假申请单交给负责人,申请单上记载的请假天数为2007年6月16日至6月30日,人事专员和店长也签字确认。在我休假过程中,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作出旷工通知书,并以邮寄方式送达给我。同年6月27日,公司以我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作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电器公司工
    2023-06-09
    336人看过
  • 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可以按以下方式解除: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协议解除;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况出现时,依约解除;3、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出现时,依法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2024-05-12
    17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动者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犯罪构成:1、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3、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是: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
    2023-02-06
    184人看过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继续履行是我国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我国《劳动合同法》不光作出了相关规定,还从合同法原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工会法及工会法解释的精神和我国劳动合同履行的现状考虑,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适用继续履行原则意义重大。在目前我国劳动力绝对过剩,就业机会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要有效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除了责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实际损失外,还应根据劳动
    2023-04-05
    314人看过
  • 何时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一、何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可以由当事人根据
    2023-04-05
    483人看过
  • 如何约定合同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合同的处理包括:1、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违约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法律上或者实际上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但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损失如何计算合同违约的损失赔偿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来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还应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
    2023-08-08
    453人看过
  • 工作十年以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邓某、肖某都是在公司服务超过10年的老员工,公司与邓某、肖某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人事部与邓某续签了合同期限为五年的劳动合同,与肖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邓某得知肖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向公司提出将固定期限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申请。公司却认为,邓某虽然现在是技术部不可缺少的骨干人才,但五年后他的知识将老化,不再适应公司的发展,因此拒绝了邓某的申请。而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肖某也有点忧虑,因为按照公司的合资合同,公司还有十年的合同期,那么十年后公司解散后,他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呢。[问题]:公司和邓某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解散,肖某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处理?[观点一]:公司可以不与邓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建立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公司有权拒绝邓某的要求。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散,应给予肖某经济补偿。[观点二]:公司应当与邓某签订
    2023-06-10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么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要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要么有法定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
    • 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第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第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第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第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不履行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3
      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想履行,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的,一般可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
    • 劳动者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只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否要求支付经济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
    • 因患重大疾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7
      职工患重大疾病无法上班解除劳动合同的,索要经济补偿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