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16:04:49 252 人看过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一般保证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我国《民法典》是以连带责任担保为普通,以一般保证担保为例外的。而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免除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先诉抗辩权不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1、债权人变更了住所难以对其行使权利。2、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3、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4、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消极权利。一、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
    2023-06-28
    353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国家是以连带责任担保为普通,以一般保证担保为例外的。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不承担保证责任了。一、哪些情况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利益设置的,但是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势必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因而民法典作了如下限制性规定。1、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里包括债务人下
    2023-03-26
    298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以下几点:1、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一、银行起诉担保人有告知义务吗银行起诉担保人有告知义务。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利,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企业破产后是否能要求保证人清偿企业破产后能要求保证人清偿。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拒绝:1、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
    2023-03-28
    346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和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产生的根据是一般保证相对于主合同的从属性和补充性。保证人行使这一权利的前提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或虽经审判或仲裁,但未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依法强制执行,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保证人就没有了责任,也就不必行使该权利。先诉抗辩权的成立取决于当事人对一般保证的设立。二、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人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在诉讼或仲裁前,或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或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如果在诉讼或仲裁前行使,应以主债权人未就主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或未
    2023-04-18
    189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人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在诉讼或仲裁前,或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或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如果在诉讼或仲裁前行使,应以主债权人未就主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或未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为条件;如果在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中行使,应以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条件。如果上述程序均已到位,经过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再不能继续行使先诉抗辩权。(三)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否则,保证人无从行使这一权利。(四)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只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承担的时间,并不能否认或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二、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区别是什么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
    2023-05-06
    68人看过
  •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一、帮别人贷款借款人不还该怎么办?帮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如果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是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
    2023-04-06
    17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的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5
      一、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
    •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 1、债权人变更了住所难以对其行使权利。 2、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 行使先诉抗辩权有哪些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2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非不承担保证责任。
    •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情况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中国《担保法》第17条第3款也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这一情形的构成要件有三: (1)须债务人的住所发生了变更,这是前提条件。此之“住所”,如果是自然人,则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民法通则》第15条)。如果是法人,则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法》第10条)。住所发
    •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先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