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股东的资格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23:01 240 人看过

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又称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地位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拥有包括自身利益权和共同利益权在内的各种权利,同时也意味着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入股后,不仅应当符合上述审慎监管要求,同时也符合《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具体来说,它包括:

1。财务状况符合法定条件,股东净资产、净资产与实收资本的比率、或有负债与净资产的比率等财务数据和指标符合法定标准,不存在未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2。盈利能力符合法定条件

股东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进行比较。以较低者为计算基础,股东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3。诚信状况符合法定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券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的资格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即使未出资也可以成立公司,未出资仍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也就是说,股东出资与股东资格可以分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也规定了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了符合股东资格和股权外观的,即使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也应当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股权归属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的,应当证明下列事实之一:已依法向公司缴纳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公司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股权归属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实质性证据,证明其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也就是说,通过出资、认购、转让等方式,依法取得原股权或者连续股权。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公司股东必须
    2023-05-02
    181人看过
  • 股东的资格证明指的是什么
    股东的资格证明指的是,公司登记注册时,在工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股东的记载,在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根据出资数额、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行政登记等多种因素综合审查确定,其中签署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行政登记是确认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出资是确认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是股东资格的表象特征。一、股东出资证明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二、股东有哪些义务?1、出资义务;2、不得滥用权利的义务;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4、依法承担责任的义务;5、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6、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三、股东有哪些权利?1、知情权。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2023-02-27
    358人看过
  • 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
    2023-04-07
    324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有些公司创始人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实务中,隐名股东的情况大量存在,一般是指一方(下称实质股东)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下称名义股东),由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
    2023-04-18
    271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企业老板欠个人欠款能不能用公司公款垫付企业老板个人的债务不应该由公司资产偿还,企业大股东用公司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属于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2023-04-11
    395人看过
  • 更换股东的资格证明是什么?
    股东大会通过的新入股的新股东资格证明。即在股东名单中有该新股东的名字的有关资料证明。①只变更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无须提交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变更股东的,须由新股东会制订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②住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股东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证明。③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以公积金或者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原企业法人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增资的,还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④股东的资格证明是指: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内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由登记地工商部门盖章方为有效);B、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胞同时须提交与其投资额相
    2023-04-19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证券公司
    相关咨询
    • 证券公司经营者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3
      股东资格标准包括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不会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但股东不会对抗第三人。
    •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条件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证券公司股东的条件如下: 1、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2、信誉良好; 3、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设立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 股东制证券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证券公司股东的条件如下: 1、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2、信誉良好; 3、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设立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 股东证券资格的认定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 (2)在对内关系,即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或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就是不存在第三人时,工商登记只具有对外公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
    • 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的案件,律师费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除部分省市有指导意见外,律师费的支付标准大多采用协商收费的方式。一般来说,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和具体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些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律师的学历、资历、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以往的工作业绩、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业绩、可能的保障条件等都是影响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