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誉权的含义。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良好评价及基于人格尊严而享有的权利。名誉,是社会的评价,不是自我认识,对名誉的自我认识是名誉感。名誉感是否受法律保护,理论界存在争议,考生不必深究。一般认为,是否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要以社会的一般评价是否降低为准。对考生而言,要参照一般观点。笔者认为,名誉感受到侵害(痛苦感),是精神受到损害的表现。名誉权人人皆有,不能认为德高望重、出类拔萃的人才有名誉权。毫无疑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也享有名誉权。某某人毫无名誉,只是生活中的说法。
《民通》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条文中规定的损害行为都是故意行为,但是侵害名誉权,不以故意为必要条件,过失行为也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2.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名誉权解答》,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之七第2项)。
(2)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之七第3项)。应当指出,此种情况,同时侵犯了隐私权。
(3)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之七第4项)。
(4)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之八第2项)。
(5)文章的内容基本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之八第3项)。
(6)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人物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之九第1项)。
(7)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揭露隐私的内容,致使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之九第2项)。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以影射方法(间接方法)贬损他人名誉,仍然可以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等。
-
解析名誉权
349人看过
-
名誉权与诽谤的案例解析:对比分析两者的差异
343人看过
-
网络名誉侵权的一般分析
217人看过
-
个人名誉权侵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解析
252人看过
-
一起名誉权诉讼的宪法分析
150人看过
-
患者的名誉权保护问题分析
84人看过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
新闻侵害名誉权评析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0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
-
名誉股权名词解释形式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5名誉股权是指股东没有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实际享有股东的某些权利比如享有一定的分红权。《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名誉权给侵权了,名誉权商誉权声誉权哪些样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打官司首先要收集好证据,侵权官司需要的证据如下:一、权利证据1、原告的主体资格。2、专利权证书。3、专利登记薄副本。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5、专利年费的收据。6、根据情况不同,还需要专利权评价报告。二、侵权证据1、书证:通常是公证书,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与公证机关申请,对侵权产品、现场进行勘查公证。2、物证:从市场上购得侵权产品时,应由公证人员对此进行封存、拍照。三、损失证据1、专利许可合同。2
-
名誉侵权的解决方法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3侵犯名誉权,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如果是情节轻微的,没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
-
名誉权是否包括姓氏名誉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7二者都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自然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