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有什么法律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14:43 453 人看过

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那么究竟不当得利之债有哪些内容,不当得利之债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一、不当得利之债有哪些内容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了受害者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较受害者损失小,受益人也只在受益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但如果受益人主观上为恶意的,受害者能请求损害赔偿。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善意或者恶意而有不同:

(一)善意受益人负返还义务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在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二)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偿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还受损者利益,仍不足以弥补受损者损失时,恶意受益人应承担赔偿义务。此项赔偿义务为一种特别赔偿义务,不以受益人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三)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那么在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害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二、不当得利之债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三)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四)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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