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变更原则何时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53:35 344 人看过

合同成立后,何时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本合同基本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且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明显不公平,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能与另一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合同,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存在双方无法预见和克服的情况,在订立合同时改变依据,使合同的履行变得毫无意义,或者合同的履行将导致双方利益之间的重大失衡,应允许受到不利影响的各方修改或终止合同。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上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延伸。其目的是消除因环境变化而造成的合同不公平后果。当适用环境变化原则时,所谓环境变化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况变化,由于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双方的合同基础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和克服的结果。如果原合同的法律效力仍然有效,则显然是不公平的,违反了诚信原则,因此,据认为,原合同已相应变更。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情势变化的客观事实是适用该原则的前提。这里的“情况”是作为订立合同的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一般指国家经济政策、社会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变化”是指这些客观情况的异常变化。这些变化是一般变化和正常变化。如果价格正常上涨或下跌,它们并不构成形势的变化。情况发生变化的事实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和履行完成之前。如果合同无效,可以直接适用无效原则,即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当然,没有必要更改或终止合同。如果在合同生效前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并根据新情况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终止,无论情况如何变化,都不会导致不公平的后果。情况的变化是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如果客观情况的变化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者在履行合同时可以避免或克服,则不构成适用本原则的条件。如果当事人事实上没有预见到情况的变化,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判断当事人应当预见到情况的变化,当事人仍然不能主张情况的变化。如果一方预见而另一方未预见,则应区分善意和不善意的情况,并允许善意方要求改变情况。由于情况的变化,合同的履行明显不公平。客观形势的变化动摇了合同的基础,改变了合同的环境,造成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如果合同规定的义务继续履行,将会产生严重的不公平,并产生明显的后果。如果客观情况的变化对当事人履行合同造成的不公平程度较小,则不能适用本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情势变更原则的应用场景
    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条件: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所谓情事,泛指合同成立的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3、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是由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引起;4、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于当事人来讲主要有两个效力:1、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可以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重新达致平衡,使合同的履行变得公正合理。变更可以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变更,如合同标的数额的增减、标的物的变更、履行方式等。2、解除合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并结合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具体规定,如果变更合同尚不能消除双方显失公平的结果,就可以进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场合通常包括:在合同目的因情势变更而不能实现场合,或者合同履行因情势变更而成为不可期待的场合,或者合同履行因情势变更而丧失意义的场合,在这类
    2023-07-06
    226人看过
  • “限购令”下房屋买卖之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广州限购令等楼市新政已运作近一周。据网易房产截取阳光家缘数据显示,过去一周广州市一手住宅网签退房量为20套,属于正常水平;而日网签量也由新政出台前过千套的井喷量,回落到每日300套左右,与国庆期间的日网签量差不多。一手房新政一周网签退房量20套据网易房产截取阳光家缘数据显示,过去一周广州市一手住宅网签退房量为20套,属于正常水平。有业界人士表示,有部分购房者仅交了定金但未网签,受新政影响要退房的则无法在阳光家缘数据上显示出来。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认为,限购令导致以下一批客户的流失:外地来穗且无法提供一年或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的客户、必须申请第三套房贷款才能购房的客户,目前这两者至少占总客户群的20%,此外,再加上犹豫不决的刚需客户或改善型客户,临时推出市场的准客户约占三成。中原地产物业部副总经理潘婉霞透露,受限新政中对社保纳税证明的准买家,都属于想买而不能买的类型。此外,还有买了小面积的单
    2023-06-09
    367人看过
  • 应用第一原则何时适用
    1、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适用在先申请原则的,应当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和公告;当日申请的,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局只能受理一件。一般做法有三种:第一种是先申请后使用原则,第二种是先使用后使用原则,第三种是混合原则,即先申请后使用的混合原则(1)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商标局受理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后一次申请。在先申请按照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日期确定。商标注册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作为判断申请优先权的标准(2)“使用优先”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商标局受理第一用户的商标注册申请。即由商标局对当日申请的商
    2023-05-02
    416人看过
  • 不告不理原则的适用情况分析
    不告不理原则适用范围: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有规定,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有规定;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进行了规定;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重婚罪不告不理原则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的一种,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但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重婚案件的特点:它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根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023-07-06
    274人看过
  • 情势变更原则民法典
    法律综合知识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有:1、客观上,必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前提条件。这里的“客观事实”,指一切可能导致合同基础动摇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难、意外事故、战争爆发、国家经济政策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巨变等。2、主观上,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可预见并不可避免的,双方当事人在心态上都不存在过错。3、时间上,情势变更事由必须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终止履行前。合同成立以前的情势,无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晓
    2024-04-22
    26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情况如何适用
    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适用于情势变更?1。为了准确理解“情势变更事实”的所谓情势,有学者认为它是指“一切客观事实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或环境”,也有人认为是“合同成立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况”。这种观点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情势变化,包括不可抗力。另一方面,同一批学者认为,不可抗力既包括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也包括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这就造成了情势变化与不可抗力之间的模糊性。情势变化的事实应与不可抗力区分开来。所谓环境必须是影响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无论其最初的法律行为的基础或环境如何建立。情势变更的情形与不可抗力有相似之处。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可抗力可能导致情势的变化,但情势的变化不一定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具体到商品房预售情况的变化,可以简化为以下几类:一是国家法律的修改。如上所述,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很强的国家干预性。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对规范商品房预售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应认为商品房
    2023-05-08
    357人看过
  • 多个罪名并罚的原则与适用情况
    1、非法行医又非法实行节育手术的2、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又抗拒检查或走私出境的3、既走私毒品又走私普通货物的4、强奸、抢劫后为其他目的(如灭口、报复)而杀死或伤害受害人的5、拐卖妇女儿童又故意杀害、伤害的6、拆开邮件窃取汇票、汇款单又诈骗财物的7、交通肇事后又将受害人藏匿、杀害的8、因受贿而犯玩忽职守等渎职性犯罪的:并罚9、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资后又杀人伤害的:并罚10、交通肇事后逃逸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并罚11、杀害被绑架人后再敲诈勒索的:故意杀人和敲诈勒索并罚。12、非法雇佣童工造成事故或构成其他犯罪的:并罚13、强奸过程中当场拿走财物的:强奸抢劫并罚14、教唆他人强奸后再强迫其卖淫的:并罚15、强迫、引诱、容留卖淫过程中逐步发展为组织卖淫的:组织卖淫罪和其他罪并罚16、部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查明是贪污贿赂的:巨额财产来源不
    2023-07-16
    86人看过
  • 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能否因情势变更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2、变更履行期限,分期或延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分期或延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3、变更标的物。因情势变更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交付原合同标的物,如果是特定的种类物的,可以允许该当事人以同一种类物替代履行。4、拒绝先为履行。这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依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得先为履行,在履行期到来时,相对方因情势变更导致财产状
    2023-02-25
    294人看过
  • 合同变更转让流程适用于什么原则
    合同变更转让流程必须要适用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进行变更的原则。合同变更条款是指合同双方一致协商进行变更合同当中的有关条款。合同变更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一、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
    2023-03-17
    240人看过
  • 情势变更原则怎么成立
    1.客观上,必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前提条件。所谓“情势”,是指合同成立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况;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4].这里的“客观事实”,指一切可能导致合同基础动摇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难、意外事故、战争爆发、国家经济政策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巨变等。客观情势的变化时刻存在,但一般变化不会引起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必须有重大的异常变动致使合同的法律基础丧失时才可适用。2.主观上,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可预见并不可避免的,双方当事人在心态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可预见,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预见且不可能预见,以合同成立之时具有该类合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正常思维在当时情况下不可能预见为准;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不适用。不可避免,是指事前无法预防,事后尽一切措施也无法消除其影响。3.时间上,情势变更事由必须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终止履行前。
    2023-04-26
    446人看过
  • 什么是情势变更原则呢?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在合同成立后或履行过程中,非因当事人本身之过错而导致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社会现实状况或基础事物形态发生了质的或超出一定量的异常变化,若使合同严格履行将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造成合同履行上的极不公平。情势变更原则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一)具有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所谓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应该是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事实或基础情形,因时间的推移,不以订立合同各方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所发生的,足以影响合同履行或足以造成合同当事人不公平履行结果的客观实际。(二)具有情势变更发生的时间性。即情势变更具有时间上的约束,并非发生在合同的任何时间内,而仅指发生在合同订立后,并直接针对或影响合同履行的期间。(三)具有情势变更的非意志性,即情势变更是不以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虽经当事人的努力仍无法有效控制的属性,且这种变更亦不可归责于第三人之行为的情形。(四)具有情势变更的不可预见
    2024-04-23
    259人看过
  • 大陆法的情势变更原则
    一、大陆法的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二、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1、客观上,必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前提条件。所谓情势,是指合同成立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况;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这里的客观事实,指一切可能导致合同基础动摇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难、意外事故、战争爆发、国家经济政策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巨变等。客观情势的变化时刻存在,但一般变化不会引起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必须有重大的异常变动致使合同的法律基础丧失时才可适用。2、
    2023-06-05
    363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一、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情况具体如下:1、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财产保管人有重大过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不佳的产品而导致自己的人身、财产权益受损《消费者权益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
    2024-01-12
    254人看过
  • 有限变更原则
    行政主体
    所谓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判决,变更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意味着对司法变更权的排除。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法的予以维持,违法的予以撤销,原则上不能变更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当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判决变更。虽然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原则上由行政复议机关处理,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但是,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又不宜判决撤销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变更。人民法院享有司法变更权,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3-05-03
    12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如何适用合同变更的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3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怎么补偿对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为您解答。所谓情势变更是指由于情势变更发生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变更合同和终止合同两个方面。 1.变更合同: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变更合同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履行。其变更措施主要有:增减标的数额的给付、延期或分期履行、变更给付物、拒绝先为履行等。 2.终止合同:又称解除合同,指法
    • 合同自由原则适用的情况如何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8
      合同自由原则适用的现状:合同自由原则以人为本位,诚实信用原则以社会为本位。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合同主体在从事合同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 什么是XX情势变更原则,XX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二、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项:(一)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所谓情势,泛指作为合同成立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例如合同订立时的供求关系。这里的变更,是指上述客观情况发生了异
    • 合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30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发生了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这是适用该原则的前提条件。 2、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履行完毕之前。 3、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 4、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