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信息为什么不让本人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0:11:23 197 人看过

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即使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个人档案的主要构成一个人身份证明和个人档案。

一、人事档案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专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

二、人事档案存档方式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档案相关文章
  • 交警大队为何不让个人查看本人交通事故监控记录?
    因为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所以交警大队不让看本人交通事故的监控。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警大队归哪里管1、交警属公安交警,上级部门自下至上是交警中队、县级大队、市级支队、省级总队。2、监督管理大队的是县公安局、支队是市公安局、总队是公安厅。3、公安部统管全国公安队伍当然包括交警。上级单位,全称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审批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审批意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3-07-03
    248人看过
  • 为什么雇主不能扣留工人的档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人离开雇主,雇主应在其辞职后15天内办理文件转移手续,否则他将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罚款,雇主往往拒绝移交相关档案和社会保障,以限制工人跳槽或与工人发生其他未决纠纷为理由,这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档案与社会保险的关系,关系到职工的再就业和相关的社会福利。扣押档案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学习和了解法律,遵守劳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留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备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
    2023-05-07
    203人看过
  • 为什么终本案件没有失信信息
    可能情况是是被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决方式: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什么情况下法院应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
    2023-07-21
    74人看过
  • 专案组抓了人为什么不关看守所
    一、专案组抓了人为什么不关看守所公安机关经检察院批准,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二、被错误逮捕怎么赔偿首先,因为错误逮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需要赔偿受害人。其次,根据侵犯公民的权益不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按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1、造成身体伤害的需要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并且,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需要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
    2023-04-01
    272人看过
  • 人事档案存档方式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一、怎么把学籍档案挂在人才市场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
    2023-06-22
    431人看过
  •  干部人事档案里有什么?
    履历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考核鉴定类材料、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以及表彰奖励类材料等,可以帮助雇主了解申请者的专业技能、个人素质、资质和能力、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成就和荣誉、薪资待遇和出国经历等。(一)履历类材料:履历是指一个人在职业生涯中经历的各种工作、培训、实习等活动的记录。履历类材料通常包括个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证书和荣誉等。这些材料可以帮助雇主了解申请者的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从而评估其是否适合该职位。(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是个人在申请某个职位或参加某个活动时,对自己进行自我介绍和对活动的思考和感悟的书面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个人背景、兴趣爱好、职业目标等。自传和思想类材料可以帮助雇主更好地了解申请者的个人情况和思想,从而评估其是否适合该职位或活动。(三)考核鉴定类材料。(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五
    2023-10-25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更多>

    #人事档案
    相关咨询
    • 为什么人事档案不交存档费会赔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不交存档费用会拒绝你的存档请求,不予办理职称等。人事档案交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有很多好处的。收费标准全国各地不大相同,如果不交费用的话,人才交流中心不会对你的档案进行保存,如果你不取回档案,丢失了之后,他们也不负责。
    • 档案跟本人档案和档案有什么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4
      在北京,档案和保险是分开的。而很多单位都没有人事权,不能进行档案管理,需要委托职介、人才等中介存放。这些中介又不接收外地档。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不需要档案,退休金的核算根据的是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跟档案存放在哪也木有关系还有,社保是指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这个压根跟档案就木有关系嗯。。还有所在地不同应该会有差异的!建议你说下你所在地哦
    • 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让别人看视频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公布和宣扬他人隐私。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对公民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例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布患者患有性病、艾滋病、麻风病、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如果传播公民的隐私,但对其名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但构成侵害隐私权。三、
    • 个人怎么查看档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8
      个人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申请看档案。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 个人档案不许当事人看有法律依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