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知识延伸:留置权的实现方式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按照法律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
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
二是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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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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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2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获得留置权的积极要件是获得留置权应该具备的事实。主要有以下几项: 1、债权人必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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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消灭有哪些原因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一、留置权适用哪些范围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必须以法律的规定而产生,非依当事人的合意。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只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海商法中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以上三种合同的共同特征是客体都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履行一定的劳务,并且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占有对方的财产,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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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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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法定权利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1、占有权 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 2、收取权 留置权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 3、使用权 留置权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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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法定权利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031、占有权 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 2、收取权 留置权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 3、使用权 留置权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