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押对自然人的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14:10:05 171 人看过

自然人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担保。自然人担保的作用就在于一旦借款人还不起这个钱,作为担保人的自然人就需要还钱,银行有权追究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担保人资格要求,首先是必须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

自然人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担保。自然人担保,作用就在于一旦借款人还不起这个钱,作为担保人的自然人就需要还钱,银行有权追究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担保人资格要求,首先是必须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 然 人 担 保 : 债 务 人 以 外 的 第 三 人 为 债 务 人 清 偿 债 务 而 向 债 权 人 提 供 的 一 种 担 保 。

在债务人需要担保时,可以作为保证人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的财产。同时,担保人应自愿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但不能是禁止担任保证人的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自然人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担保。担保人资格要求担保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且可以作为保证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不能作为担保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债务人自杀对债务问题的解决带来的影响
    债务人自杀,首先看继承人是否继承死者的遗产,若继承遗产,则同时继承债务,应当清偿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此限制。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遗产,对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需要负偿还责任。债务人死了债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债务,债务的处理如下: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一、遗产包括以下: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自然
    2023-07-01
    244人看过
  • 无效的抵押合同会对债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一、无效的抵押合同会对债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1.债权人与抵押人均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2.抵押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债权人有过错而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抵押合同无效能否撤销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无效的,办理抵押登记后,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销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
    2023-12-26
    469人看过
  • 债务抵押合同的类型与影响因素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抵押财产的价值;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权灭失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无效债务怎么办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否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根据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023-08-09
    57人看过
  • 抵押物的转让对抵押权效力的影响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3-06-08
    452人看过
  • 预抵押对房产证的影响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抵押登记制度: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可能能办贷款,也可能办不了贷款,原因如下:如果是因为你的房子正在按揭贷款,导致没有房产证,你可以可以向银行提供预售合同和按揭贷款偿还材料来申请贷款。如果你确实是没有房产证,你还可以提供汽车、汇票、债券等质押物,不一定非要是房产证,同样也是能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不过具体的贷款额度要看银行对你资产的评估了。如果你什么都没有,但是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也可以申请款来获得资金,不过可能需要你的银行流水单。购房合同能贷款的条
    2023-07-02
    66人看过
  • 自然灾害对死亡赔偿的影响
    自然灾害死人不赔钱。自然灾害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的,一般没有赔偿。如果购买了保险,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3、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自然灾害的主要影响(一)灾难会带来实质性的创伤和精神障碍;(二)绝大多数的痛苦在灾后一两年内消失,人们能够自我调整;(三)由灾难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碍非常少见;(四)有些灾难的整体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凝聚力;(五)灾难扰乱了组织、家庭以及个体生活。自然灾害会引起压力、焦虑、压抑以及其它情绪和知觉问题。影响的时间以及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尽快适应仍然是未知数。在洪水、龙卷风、飓风以及其它自然灾害过后,受害者会表现出恶念、焦虑、
    2023-07-03
    500人看过
  • 抵押物查封对抵押权有影响吗
    查封抵押物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法抵押被监管财产的,适用前款。抵押物被查封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物被查封解除后,债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辟谣】抵押物被查封后,优先受偿权消失?真相:不是。分析:抵押权被查封后,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有效性。抵押权仍然存在,债权人也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能抵押的财产有哪些?1、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
    2023-08-18
    351人看过
  • 股东身份对自然人法律责任的影响
    公司的股东需要遵守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的章程,依法去行使股东的权利,绝对不能滥用股东的权利,去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是其他股东的权利。如果是公司股东,随意使用股东的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该依法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公司的股东,随意使用股东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没有按照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完成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主要表现为没有足额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
    2023-07-01
    250人看过
  • 自我影响对作证人的影响
    当事人做证人对于自己是没有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知晓案件情况的是有出庭作证义务的,对于作证人我国也有出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来保障作证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是不用担心作证之后遭到打击报复,作证本身也不会对证人日后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对于打击报复作证人的行为人要是一经定罪的话,是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己的家人可否作证人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01
    164人看过
  • 抵押人行为对抵押财产价值的影响,抵押权人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3、如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抵押权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吗需要的。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
    2023-07-05
    416人看过
  • 解除抵押对其他担保人的影响吗
    一、解除抵押对其他担保人的影响吗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权时,对其他担保人是有影响的。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据此可知,债权人不能随便放弃对债务人的抵押权,否则就可能出现自己债权得不到有效受偿的情形,当然,在其他担保人书面同意或者承诺仍继续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二、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解除担保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5种情形。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又有所区别。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
    2023-06-08
    436人看过
  • 抵押物损灭对抵押权的影响各有什么
    一、抵押物损灭对抵押权的影响各有什么抵押物损灭对抵押权的影响:当事人需要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来保护抵押权;如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质权和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有什么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质权的成立
    2024-01-07
    486人看过
  • 债务免除对债权人权益的影响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要点:一、免除是无因行为。二、免除为无偿行为。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六、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铭除债务的全部。七、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是怎么样的特点: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
    2023-07-10
    64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有何影响
    一、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有何影响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的影响是:1.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债务承担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2.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二、债务承担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债务承担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必须有效的债务存在;2.拟转移的债务要具备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是不能够作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的;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必须经
    2023-11-15
    26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债务人不还钱对抵押物有何影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9
      在现实生活中,抵押借款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很多人为了能够拿回借出的大笔钱,都会要求债务人(借款人)提供房屋、车辆等高价值财物作为担保,签订担保合同,并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时,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出借人)所有。那么债务人不还钱,能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吗?
    • 关于债权人破产对抵押权的影响?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是的,抵押权优先受偿。《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 抵押的效力及对抵押物的影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七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
    • 债务重组对的影响,债务重组对的影响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影响(一)延长债务期限,缓解偿债压力。债务人的债务到期无力归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到期的债务,在无足够的现金还债时,最好的方法是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债务期限。只要能延长债务期限,即可缓解偿债压力。(二)改善财务状况。当债务人陷入财务困难时,其财务状况往往是负债率严重偏高,有的甚至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债务人通过用资产抵偿债务以及债务转资本等方式减少负债率,增加所有者权益,从
    • 私自抵押债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1、你家里的房子并不是完全由你个人所有,所以不能用房子来抵偿你的欠款; 2、你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是否开除你有单位的规章制度; 3、如果对方明知你是私自出车,而且对方没有合理理由坐车,那么单位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伤者自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即使单位需要对伤者承担一部分责任,单位也有权找你追偿。 这是一次非常严重的教训,希望你今后要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