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6:00:29 342 人看过

定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己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1234567891011

第七条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且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要认真进行工程建设维护工程。只要合同规定需要,为了建设和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暂时或长期提供劳力、材料、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人将对施工现场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当、稳定、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决定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的设计、规格不负责任。

第九条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签订并执行的一个合同协议,协议由业主人准备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为了执行合同,承包人在标书中应承诺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业主1234567891011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革命、骚乱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动乱、混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区别是什么
    施工方仅承担项目施工任务。施工方只需要施工资质。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中的几个任务。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资质外,还要有相应的其他资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区别是什么承包合同中,劳务分包发承双主是有法律关系的,劳务发包人,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以三种形式承包劳务实施工程,属不同情形下承包的法律关系。1、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所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2、分包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1)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
    2023-03-11
    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可否分拆承包,建筑工程承包一般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可否分拆承包建筑工程不得分拆承包。建筑工程一般实行总承包,禁止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
    2023-04-18
    258人看过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时间:2004-06-11当事人:鲁贵卿、朱正法官:文号:(200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412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41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法律文书送达地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水清路500号大唐别墅三幢。法定代表人鲁贵卿,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颖,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黎咸杰,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梁青路26号。法定代表人朱正,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邓伟,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金梅基,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以下简称中建五局)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03)金民二(商)初字第9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4月27日立案受理
    2023-06-10
    176人看过
  • 无书面合同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海悦房地产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环宇建筑工程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一审诉辩主张和事实认定上诉人大连海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悦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大连环宇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辽民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10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公司)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局签订《青松小区一组团开发建设协议书》,同年7月17日,天河公司取得了青松小区433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许可证。1992年12月8日,天河公司与海悦公司签订《青松小区一组团联合开发协议书》约定:天河公司负责办理有关联合开发建设的一切有关文件及手续,项目竣工验收
    2023-04-22
    67人看过
  • 国际承包工程格式
    第一部分一般条款定义第一条(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8)“建筑设备”包括施
    2023-04-23
    163人看过
  • 建筑总承包工程中标后多久签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一、中标后迟迟不来签订合同怎么办1、可以翻看一下当时招标文件的约定的签订合同的期限,如果超过期限应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2023-04-12
    277人看过
  • 没有建筑资质的土建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办?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建筑工程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参加招投标吗我们都知道,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公司显然不能参与项目招标并与承包商签订项目合同,否则被视为违法;此外,总公司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的行为也是一项非法分包行为,因为该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总公司中标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移交给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实质上,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的施工建设,导致违法分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包商的违法分包或违法转包建设工程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规定,收取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总之,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最终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无法申请资质,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服务,以履行与总承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
    2023-03-30
    210人看过
  • 了解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关键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最新常规版<p>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p><p>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p><p>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p><p>第一条工程项目</p><p>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p><p>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p><p>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p><p>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p><p>五
    2023-07-17
    395人看过
  • 国企不得将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或分包
    近日,省国资委出台政策规定,国有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对违反规定引发责任事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和责任人的相应责任。《通知》规定,对法律法规允许且确需对外分包的,要健全招标投标制度,公开透明优选分包人,并与分包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有关事项。同时明确要求,企业应严格履行工程资质使用审批手续,禁止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施工工程。严禁巧立合作经营、挂靠经营等名目,实为出租本企业工程资质的行为发生。对承包的工程项目,企业或下属企业具有相应工程资质,自己有施工队伍和技术装备,能独立完成施工的,原则上不应对外分包,以切实保证将项目取得的利益留在企业。对违反规定而引发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省国资委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和责任人的相应
    2023-06-10
    457人看过
  • 国内工程承包与国际工程承包区别与联系
    一、关于国内工程承包与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概念的不同对国内承包商来说,国际工程承包首先是一个市场的概念。了解国际工程承包首先要明确市场的概念。国际工程承包在这里的含义首先是承包商取得项目的不是本国的地方,其次是通过优胜劣汰机制使企业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本国以外的空间。空间的广度是指地域范围,即我们的企业在那些地区做工程,空间的深度是指在一个地区的经营情况。营销学上常用市场占有率来表示企业对一个市场经营的深度。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经营深度包括对一个国家的了解程度、项目中标情况等等。由于建筑业在带动经济发展和就业方面的特殊作用,政府往往对建筑市场进行保护,限制外国承包商参与国内建筑市场的竞争,使国内的建筑市场优先满足国内承包商的要求。这种只能由本国承包商承担的项目称为国内工程承包市场。二、国内工程承包与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形成不同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是随着一个国家的建筑市场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
    2023-06-10
    456人看过
  • 加工承揽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不同类型的合同
    1、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物不同3、合同订立方式不同4、合同解除条件不同5、违约救济方式不同六、定义不同。加工承揽合同是专属管辖吗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因此加工承揽合同不是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
    2023-07-06
    327人看过
  • 如何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好的建议有哪些
    一、如何承包建筑工程承包需要资质,不管是总承包还是专业承包或者劳务承包;从法定程序上来说,如果没有资质,是不能够承包工承包需要资质程的,现在这种状态只能走借用资质挂靠这条路才能直接承包工程,但是需要给挂靠单位提管理费,一般不少于5个点。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硫浚防波塌);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建筑工程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二、法律上有关资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
    2023-02-06
    478人看过
  • 本企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多少次
    建筑承包一次也不能转包。转包可能会使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等后果,因此我国法律禁止将工程转包。一、劳务分包需要配安全员吗劳务承包资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
    2023-04-11
    257人看过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对于、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分析。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最大的不同有下面两点:一、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这是两类合同最为显著的区别。二、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比如原材料的加工承揽。一、工程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
    2023-03-09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建筑工程合同和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5
      根据《》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由
    • 是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还是建筑施工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30
      1、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内容包括工程的整体状况,承包的形式,房屋建筑施工的质量标准,整体造价。 2、另外还有相关的安全责任,工期,付款方式等这些比较重要的内容。
    • 建筑工程承包总承包合同是不是施工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1、总承包合同不是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
    • 怎么样与建筑工程企业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法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称。施工项目必须无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损失。
    • 专业律师承包建筑工程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4
      承包建筑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承包合同的方式: 1、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总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的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的合同。 2、分承包合同: 分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