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资格案件是否属于一审终审制,审判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22:58 181 人看过

选民资格案件是否属于一审终审制?审判程序是什么?案件。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检察官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有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判

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公民必须首先向选举委员会上诉。如果他们不满意选举委员会就上诉所作的决定,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选民资格案件

第181条公民如果拒绝接受选举委员会关于处理选民资格投诉的决定,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结案。审判期间,选举委员会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检察官,并通知有关公民。

注:只有公民才能提起选民资格诉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选举权。他们不是此类诉讼的主体。提起诉讼的公民可以是选民资格遭到侵犯的公民,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其他公民的意思是,只要他们认为选民名单确实错误,他们就可以作为选民资格案件的主体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一审终审
    1、人民法院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点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比,具有下列特点:(一)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是要依法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二)没有原告和被告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们没有对方当事人。依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
    2023-04-04
    2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一审终审
    一、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一审终审1、人民法院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二、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点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比,具有下列特点:(一)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是要依法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二)没有原告和被告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
    2023-04-26
    65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什么程序的?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了起诉人以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理。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一、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一)起诉根据《选举法》
    2023-04-11
    226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什么
    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民资格案件由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首先,从级别管辖来看,所有的选民资格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不得管辖此类案件。其次,从地域管辖来看,选民资格案件由选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区所在地与选民的空间距离最近,便于起诉人、与选民名单有关的公民、选举委员会代表参加诉讼活动,也便于人民法院查清选民的资格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裁判。二、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的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的范围非常广泛。首先,起诉人并不一定是选民名单涉及的
    2023-03-20
    375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是什么程序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了起诉人以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理。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选民资格案件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
    2023-04-02
    38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的原因是什么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审判监督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基于以下理由:首先,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普通程序,它只是一种特别救济措施。应当说,刑事审判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难免出现错误。因之,各国有上诉审程序之设以资救济,第一审程序与上诉审程序共同构成普通程序。案件经普通程序审理终结后,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获得既判力,不应再行审理与改变。但是裁判的安全性与公正性可能发生矛盾,即生效的裁判可能是错误的。基于不同的价值理念,各国对生效裁判的再审程序有不同规定但均有严格的限制,非具有法定条件不得提起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在普通程序基础上进行的,作为特别救济程序,不必再设置上诉程序,否则,再审程序只会演变为第二次普通程序,抹煞再审程序的特殊性,从而不利于再审程序的完善。其次,审判监督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原则,可以缩短
    2023-02-09
    4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一审终审制吗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讼案件,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了起诉人以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理。 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选民资格案件作出规定。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
    • 选民资格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8
      应该是一审终审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选民资格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
    • 哪些案件属于一审终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3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7、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
    • 简易程序是否一审终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简易程序如果案值比较大,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不是一审终审。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 不开庭审理案件是否适用一审终审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1
      适用。 1、除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于一审终审制,因此,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但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2、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