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渎职行为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02:20 475 人看过

近几年爆炸等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多有发生,如江苏昆山铝粉尘重大爆炸事故、青岛黄岛输油管重大爆炸事故、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重大爆炸事故等。这类事故发生后,负责审批及监管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大多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其实这类失职渎职类行为至少在理论上还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及处罚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五人以上的;导致十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轻伤四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七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导致二十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及处罚

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安全的犯罪一般被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比如放火罪、失火罪、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危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特征表现为:一是危害的客体为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谓不特定是指直接或潜在受到危害的犯罪对象事先不能具体确定。二是危害结果与刑法规定的放火、决水、等四种具体危险方法性质相当,即其危险性等同于这四种具体方法的危险性。三是使用了刑法规定的放火、决水等四种具体危险方法以外的手段。四是行为人主观方面须为故意。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区别

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对于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还是故意。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罪的主观心态为过失,只不过在行使审批和监管等职能时超越了职权范围和严重不负责任,对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安全估计不足,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者轻信能够避免。

如果企业在办理环保认证及有关手续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专业人员明知其不符合科学规范或者法律规定,因为受贿等原因而违规批准或办理的渎职行为,已经具备了间接故意,极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刑法对这两类犯罪的处罚规定相差很大,一般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最高处罚为七年,具有徇私舞弊情节的,最高刑也不过是以有期徒刑为限;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处罚为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重大责任事故被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很少,对事故责任人犯罪性质的评判往往争议很激烈,由此而引发的失职渎职类犯罪被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没有出现过,至少说笔者还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判例。

四、失职渎职行为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时应特别慎重

有学者认为刑罚轻缓化已成为大趋势,严厉的处罚措施并不能有效阻止相应犯罪的发生,也有人认为乱世应当用重典。刑法典应当严厉化还是轻缓化是决策层探讨的事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法轻缓化绝不是要求执行尺度伸缩性过大,法律适用不严肃对某些违法行为的泛滥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虽然在理论上具有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性,但司法认定过程中应当特别慎重,既不能为了加重对行为人的处罚,盲目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罪,也不能为了袒护和减轻处罚而否定这种犯罪。

(原标题:滥用职权渎职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公共安全危害行为盘点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险驾驶罪一般有哪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2023-07-06
    411人看过
  •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区别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利益对象不同。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流所需的稳定外部环境和秩序;2、具体罪名不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有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叛变、叛逃罪。间谍,资敌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主要区别是:根据我国刑法法条中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了概括性的描述“其他危险方法”。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加以正确的理解和界定的关键是如何准确界定“其他”。界定“其他”的涵义,即是要明确“危险方法
    2023-07-21
    446人看过
  • 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类吗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2023-06-11
    412人看过
  • 渎职罪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
    2023-04-22
    493人看过
  • 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的认定要素有哪些?
    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4、主观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
    2023-07-08
    192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与渎职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涉嫌以下情形的,应予立案:1、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个人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单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2、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3、严格不负责,一年内对3起案件执行失职的;4、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执行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6、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
    2023-03-05
    41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和渎职罪哪个严重
    滥用职权罪是属于渎职罪的,构成该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渎职罪中的徇私枉法罪的,则会更严重,构成该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
    2023-08-11
    356人看过
  • 滥用职权属于渎职吗
    滥用职权罪属于渎职罪的其中一种。就像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罪一样。《刑法》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了三十五个渎职罪名,包括排在第一位的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进行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12
    471人看过
  • 公安滥用职权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国家赔偿的种类有哪些?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2、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3、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二、
    2023-03-04
    428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能不能算是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属于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刑法》第九章的全部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是否会相加呢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二、如何认定滥用职权是否由个人决定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一般由个人自主决定。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
    2023-03-06
    450人看过
  • 怎样举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拿着相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就可以。公安机关对于公民举报、报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危害公共安全罪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
    2023-07-03
    105人看过
  • 了解职权滥用带来的危害
    危害:1、影响比较恶劣。很多滥用职权案件涉案人员比较多,一人案发,就会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涉案人员的数量之多本身就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加之涉案人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影响之恶劣,可以想象。2、影响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影响社会公平。高利贷的危害有哪些?高利贷的危害如下:(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4)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
    2023-07-07
    222人看过
  • 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1、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刑法第九章中渎职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也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但渎职罪中的各种具体犯罪,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必须研究各种罪的直接客体,这样才能准确地掌握该罪的本质属性,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2、两罪在客观上有三方面区别(1)行为性质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
    2023-02-13
    284人看过
  • 如何认识滥用职权罪中的危害结果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滥用职权罪的危害行为是滥用职权,而“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其职责,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至于损害结果,我国刑法中,滥用职权罪为结果犯,即滥用职权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方可构成本罪。因果关系是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是原因,危害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则是结果。刑法因果关系是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而存在于《刑法》之中的,它既是危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又是为法律所要求的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其中,事实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的基础和前提,而法律因果关系则是刑法因果关系的本质与本象。无论确定何种刑法因果关系,都得首先确定其在客观上,危害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存在事实因果关系。而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我国和西方学者各有其说法和主张。(一)西方在刑法因果关系上的判断标准西方有关因果关系的学说,最具代表
    2023-06-03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与渎职罪的司法解释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
    • 滥用权利的危害;滥用职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致使债务人对法
    • 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定义是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滥用职权与渎职罪的不同在什么地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7
      概念不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的行为。
    • 滥用职权违纪行为什么叫滥用职权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6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