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证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业务工作由指导转为直接领导的需要,我们改变了过去标准低的局面,对外资登记管理要求不严、指导不力,特别是缺乏全省各地可遵循的规范和标准,要彻底解决部分地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纠正登记不规范行为,避免由此引发的行政诉讼,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地方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外商投资经济快速发展,更好地完成国家工商总局、省委、国务院的任务和省政府交办的任务。我局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专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规范投资者和注册登记机关的注册登记行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贯彻落实总局加强基层建设的方针,贯彻落实总局(96)1号和(99)142号精神,要构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标准体系工程,建立注册标准标准,实现依法行政,下一盘国家要求的棋,统一工作步骤、工作程序、数据库标准,取得并使用许可证。2、整个活动由省局党组领导,分管局长任组长,外商投资厅组织。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整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阶段(1998年2月至1998年10月)。省商检局应当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各授权机构的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掌握情况,为标准化打好基础。第二阶段是自查阶段(1998年10月至1999年9月)。各地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局的规定,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审批程序等规范性文件,检查登记的企业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投资者提交的登记是否完整合法?企业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注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自己解决。第三阶段是检查阶段(1999年9月和1999年10月)。在省局领导下,组织外商投资科科长或业务骨干,对授权市局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分组、分片交叉检查。第四阶段是整顿阶段(1999年10月至1999年12月)。根据检查组意见,各地要限期整改。第五阶段为总结阶段(2000年1月至2000年3月)。省局总结专项活动,推广经验,制定措施,表扬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3、活动方法(1)对照规定,自查自纠。首先,制定文件,指导全省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规范化。1998年4月,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局登记管理的实践,制定了《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审批程序》,规定了登记管辖范围,各企业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登记机关受理、审批的程序,审批的内容,许可证的发放和公告,制定统一的标准。二是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在鼓励受权市局相互沟通、积极探索有效的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省局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先后转发了淮北市局《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细则》和芜湖市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投资环境监督管理优化十大制度。三是要求各地按照省局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各类日常监督管理台账,便于社会查询(二)加强授权局之间的业务沟通,全面掌握全省登记管理现状,省局组织对各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为1997年7月以后新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年检和处罚。检查方法是省局带队,由各授权局外商投资科长或业务骨干参加,分组、分批、交叉进行。一是登记,检查登记管辖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越权登记;登记程序是否合法,审核环节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现象;登记手续是否合法,登记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二是档案管理,检查企业档案是否有专柜,档案袋是否统一,资料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借阅制度是否健全。三是基础工作,即检查企业登记数据库和统计报表是否齐全,开业、变更、注销、出资、定期回访等日常监督管理登记是否齐全。考试的形式是听、看、问。首先听取各授权局的外资登记报告,然后按照评估标准对企业登记档案、登记记录、微机数据库等内容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检查组开会形成统一意见,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市局领导汇报,肯定成绩,毫不留情地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3)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登记管理不严,注重形式审查和程序审查,注重登记材料的有无,忽视实质审查的要求,对其效力认识不统一,审查不严格。二是登记文本不统一。有的表格是省局的样式,有的是参照外省的做法设计的,有的登记文件不符合要求。三是文件装订不规范,有的装订不整齐,有的没有标注页码或页码不完整。第四,个别市局撤销企业只能由市政府批准,市政府不能正常清理“三无”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根据督察组的整改意见,弥补不足,认真完善登记档案和登记管理办法,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省局(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各巡视组巡视情况和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对两年来的专项活动进行总结,推广部分授权市局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逐一提出对策。召开全省外商投资工作会议,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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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具备什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地级市、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辖区内外商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达150户以上; (三)能够正确执行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申请前2年无因企业登记管理引发的行政败诉案件, (四)已从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初审、年检初检和登记违法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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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哪些企业的登记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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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哪些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答: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地级市、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辖区内外商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达150户以上; (三)能够正确执行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申请前2年无因企业登记管理引发的行政败诉案件, (四)已从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初审、年检初检和登记违法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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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具体负责哪些企业的登记管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0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 2、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3、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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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8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管理思想观念现代化。即要有服务观念、经济效益观念、时间与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知识观念、人才观念、信息观念。 管理方法现代化。即推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包括现代经营决策方法、现代理财方法、现代物资管理方法、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方法等。 管理人员现代化。即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人才知识结构现代化,使企业所有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 管理手段现代化。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