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应对的关注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1:03:08 148 人看过

公司分立后应当处理债权、债务等分立事宜。包括原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后合同如何执行

公司分立后,由分立后的公司履行合同,但公司分立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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