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书是结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14:33:57 292 人看过

执行裁定书是结案。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什么是准予行政强制执行裁定书

1、准予行政强制执行裁定书指未被授予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可供执行内容的生效行政决定书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件,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合法的,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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