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办案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8:51:25 402 人看过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办案流程

(一)立案

工程合同纠纷在立案阶段,需要审查的除了《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立案条件外,就案由、管辖等方面需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审查。

合同立案的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审查案由和审查管辖。

1、审查案由

实践中,大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以其他类型合同形式出现。例如,名为合作建房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名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实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因此不仅要审查基础合同的形式,还要对基础合同的内容进行基本审查。

2、审查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再如一般不动产案件适用专属管辖规定,而是适用一般合同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就是施工行为地,一般是施工合同项下建筑物所在地。以合同履行地作为管辖地符合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的“两便原则”。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一般合同地域管辖,当事人还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由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前的准备

首先,在庭前准备程序中,除进行证据交换和对证据初步质证工作外,通常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工作。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对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进行审核;对已付工程款、垫付材料款等财务凭证进行审核;对相关有争议的签证、结算材料印鉴或签名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并设计修复方案以及对修复方案所需费用作出预算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鉴定内容。因此在庭前准备阶段,对当事人是否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是否予以准许、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是否需要证据释明等问题均需要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其次,在庭前准备中须注意被告的反诉与抗辩问题。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发生被告将反诉内容作为答辩意见提出,要求直接在本诉中抵扣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法官应当准确判断上述主张属于抗辩还是属于反诉,并根据个案情况分别作出释明。

在作这类型的判断中,势必对基础合同条款进行详细审查,而不能简单地进行判断。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最常见的情形是,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而发包人以承包人逾期竣工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此类答辩意见,一般认为属于反诉请求。但有些施工合同条款中约定了上述违约责任应当在工程款结算中直接抵扣,或原告同意在本诉中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直接结算抵扣,对此类情形,法官也可以在本诉中一并处理,而不必要求被告提起反诉。

(三)审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庭审中,一般除了对合同条款、履行情况进行庭审调查外,对以下几个方面也需要进行具体审查:

1、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既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行政主管机关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也有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三、合同的范本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作双方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前,可参照国家发布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
    一、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如下: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2023-04-25
    19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包括:(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8)工程变更。(9)违约、索赔和争议。(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一、建设工程发包合同样本是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样本为: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计划批准单位和文号等;2、工期:总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3、工程合同总价;4、材料、设备供应:所需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材料的供应方式、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5、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工程保修期为1年;6、施工设计变更;7、双方负责事项:发包人负责事项,承包人负责事项等;8、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支付
    2023-03-11
    87人看过
  • 无书面合同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海悦房地产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环宇建筑工程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一审诉辩主张和事实认定上诉人大连海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悦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大连环宇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辽民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10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公司)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局签订《青松小区一组团开发建设协议书》,同年7月17日,天河公司取得了青松小区433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许可证。1992年12月8日,天河公司与海悦公司签订《青松小区一组团联合开发协议书》约定:天河公司负责办理有关联合开发建设的一切有关文件及手续,项目竣工验收
    2023-04-22
    67人看过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时间:2004-06-11当事人:鲁贵卿、朱正法官:文号:(200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412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41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法律文书送达地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水清路500号大唐别墅三幢。法定代表人鲁贵卿,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颖,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黎咸杰,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梁青路26号。法定代表人朱正,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邓伟,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金梅基,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以下简称中建五局)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03)金民二(商)初字第9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4月27日立案受理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进行合并审理。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一、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法院如何处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当向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提出。审判长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的情况,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可以合并审理。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二、建筑施工垫资利息怎么算工程垫资按照早前的规定属于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行为,直至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才将垫资行为合法化。而2015年9月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又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
    2023-03-25
    14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纠纷
    本文为您简述一个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案件,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想要详细了解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纠纷,请看下文。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该承担哪些违约金赔偿责任,请看下文,法院是如何判决的。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某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5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顺德市顺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容桂大道中47号。法定代表人陆卫源,经理。委托代理人冯朋辉,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张燕霞,广东万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顺德区勒流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龙洲路。法定代表人何充棠,镇长。委托代理人植锦泉,广东盈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廖秀玲,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顺德市顺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一案,不服原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2002)顺法
    2023-06-08
    345人看过
  • 建设单位欠工程款引起的建筑施工合同违约纠纷
    这种类型案件,被挂靠单位、挂靠的施工队系债权人,但被挂靠单位是名义债权人,施工队是实际债权人。订立建筑合同的双方是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依据合同向建设单位主张债权,是理所当然的,至于挂靠的施工队负责人能否以个人名义主张债权,这在实践中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一种观点的理由是个人不是订立合同的一方,不能允许施工队负责人个人主张债权,若允许个人以施工方名义主张债权,因为个人不具备建筑施工资格,则涉及到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施工队个人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二种观点的理由是,只要查清施工队确属于挂靠性质,施工队个人可依据施工合同主张债权,因为施工队负责人个人投资、个人组织施工,个人对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享有请求权,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直接的
    2023-02-17
    412人看过
  •  施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如何确定管辖地点?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被告目前所居住的具体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则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被告目前所居住的具体法院进行管辖。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筑工程施工纠纷管辖地点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纠纷管辖地点规定是为了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纠纷的管辖地点,防止纠纷在管辖地点之外产生。根据该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地点,则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地点。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纠纷的管辖地点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按照法
    2023-08-26
    15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何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3、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十五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十天内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上诉,递交上诉状。建筑装饰装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V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JGJ/T21-93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OJ155-2007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程JGJ/T175-2009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JGJ/T105-96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023-08-04
    107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合同诉讼起诉流程有哪些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有以下几点:1、梳理案情收集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这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2、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来讲,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法院约定条款,就以合同中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3、聘请律师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案件,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同时,我们建议尽量聘请专门从事合同纠纷代理的律师,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利。4、准备开庭若是聘请了律师,律师会为你到法院立案。确定了开庭时间,法院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开庭。开庭前,应与代理律师沟通,确定你是否需要在法庭上发言以及发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
    2023-02-25
    123人看过
  •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质量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质量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等,而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民事纠纷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与刑事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够进行混淆。一、民事纠纷的特点是什么?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2、调解:由第三方(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调解达成的
    2023-06-27
    162人看过
  • 建筑装修工程合同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住所地:**市********法定代表人:****答辩人就答辩人与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答辩。答辩意见如下:一、被答辩人诉称其承包的工程范围与事实不符。被答辩人称其承包了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装修及土建工程,并且将装修项目列入结算范围,该项诉求与事实不符,故意扩大了施工范围。2007年5月11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就承包工程签订了协议合同。该合同约定:被答辩人以全包的方式承包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土建工程。合同明确约定被答辩人的施工范围为土建,并不包括装修装饰工程。被答辩人将部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其承包范围,将装修项目纳入结算书,违背事实。二、被答辩人诉称其承包的实际工程量与事实不符。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其于****年**月**日向被告提交了工程图纸、工程量统计、工程结算表、签证单等相关工程结算材料,并称答辩人并未提出异议,与事实不符。事
    2023-04-23
    4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纠纷?1、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
    2023-04-04
    282人看过
  • 原告王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叶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时间:2009-08-27当事人:王某某、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叶县人民政府法官:高东方文号:(2009)平民初字第68号原告王某某,男,1951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刘印卿,河南星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22号。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唐琪雄,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张留卿,河南星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涪陵桥南稻香路40号。法定代表人蒋德才,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洪彦锋,该公司职工。被告叶县人民政府。住所地:叶县城关镇。法定代表人闫廷瑞,该县县长。委托代理人王月民,该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张清本,该县建设局工作人员。
    2023-06-04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因施工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纠纷或诉讼。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关于施工工程的相关约定,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利益冲突等原因发生争议,需要通过协... 更多>

    #施工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合同施工备案流程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
      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到当地的住建部门备案,工作人员收到提交的材料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报资料不符合形式或者不齐全的,要求补正,符合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备案。
    •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建筑施工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定义,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审查实际施工人是否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
    • 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久(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时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所以本案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时效依据该条例生效。
    • 建筑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流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20。20,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20,调解达成协议的、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规范;(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公正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3,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发承包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