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侵权责任责任纠纷的诉讼费由什么人承担?
侵权责任责任纠纷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单位侵权责任责任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单位侵权责任责任纠纷向法院举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5、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
6、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事实上,大多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费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不过,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诉求,也不代表原告一定会胜诉,但是人民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原告先交纳诉讼费,如果原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交诉讼费,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n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n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168人看过
-
侵权责任单位与个人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425人看过
-
侵权责任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461人看过
-
连带责任纠纷的诉讼费如何承担
250人看过
-
侵权责任官司诉讼费谁来承担?
467人看过
-
员工侵权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意义
129人看过
-
医疗纠纷责任纠纷诉讼费用要由谁承担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6在起诉过程中,根据中国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应首先提前支付诉讼费。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提前缴纳,判决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决定诉讼费。对原告方来说,实际上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胜诉的话诉讼费用会退还,完全败诉的话,不再缴纳的部分责任的话,根据责任比例由原告、被告双方分担。
-
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4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有:用人单位本身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或授权人员因为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
-
单位工伤责任单位可以作为侵权责任承担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3承担。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
-
单位承担有员工侵权责任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9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的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用人单位在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