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6 10:40:19 262 人看过

确定房屋的共有性质需要关注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就属于共有。如果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权没有约定份额或约定不明确,就需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出资额无法确定,则视为等额出资。因此,应该根据这些标准来确定房屋的共有性质,以做出准确的界定。

如果要确定房屋的共有性质,关键在于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具体而言,房产证登记两个人以上的话就属于共有,而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权没有约定份额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严格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不能确定出资额的则视为等额出资。因此对于房屋的共有与否,应该根据上述的标准进行认定,从而做出准确界定。

共 有 房 屋 如 何 认 定 出 资 额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按各自的份额共同出资,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一种方式。在按份共有中,出资额的认定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各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民法典》第303条规定,共有物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共有物的转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人的同意,不同共有人之间转让的,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同意。

因此,按份共有的出资额认定主要取决于各共有人的份额以及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情况。在处理按份共有财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出资额划分,并在权益分配和共有物的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与协商,以维护共有人的权益。

共有房屋的共有性质关键在于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根据《民法典》第303条规定,共有物的转让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人的同意,不同共有人之间转让的,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同意。因此,在处理按份共有财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出资额划分,并在权益分配和共有物的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与协商,以维护共有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如何认定
    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协商结果。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被拆迁人在拿到《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以后,应该检查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当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特别规定的规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该及时向估价机构和拆迁人提出异议。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
    2023-04-30
    334人看过
  •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如何认定?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房屋拆迁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仅以航拍图为准拆迁房屋的行为不合法,航拍图可以作为房屋拆迁认定的证明依据之一,但是不能作为唯一的依据。房屋拆迁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补偿数额,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二、无证房产拆迁怎么办?房屋建筑面积一般指的是房地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所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最后还可以由具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部门进行测绘确定,以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协商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被拆迁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
    2023-06-19
    360人看过
  • 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一、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9、夫妻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夫妻共有房屋怎么分割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2、房
    2023-04-17
    374人看过
  • 房屋签订认购合同性质如何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023-06-14
    324人看过
  • 房屋签订认购合同性质如何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签购房屋认购书后定金能退么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以退定金,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退定金。在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在房屋认购书无效以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的情况下,卖方应当退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
    2023-03-06
    193人看过
  •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登记是住房,实际是商业性使用的房屋如何补偿,现在法律法规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争议很大,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此规定可以作为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补偿依据。具体而言:1、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应当作为确定房屋性质的依据;2、房屋性质发生变更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3、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并且实际用于居住的,应当按照住宅给予补偿安置;4、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用于商业经营的,应当按照住
    2023-07-04
    23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房屋共有性质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8
      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根据产权登记来认定房屋共有的性质.如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 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根据产权登记来认定房屋共有的性质.如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 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9
      房屋所有权是由一个人单独所有,还是由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主要看房产证的登记内容,在“共有产权人”一栏处,是否标注了共有产权人的名字和人数,如果有标注,就是共有产权房屋,如果没有,就是单独产权房屋。
    • 房屋共有性质怎样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0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房屋共有性质决定分割原则,因此在分割时应先对房屋共有之性质进行界定。 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根据产权登记来认定房屋共有的性质。如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 房屋共有性质要怎么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房屋共有性质决定分割原则,因此在分割时应先对房屋共有之性质进行界定。 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根据产权登记来认定房屋共有的性质。如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