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医药费由谁支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8:20:40 380 人看过

一、工伤的医药费由谁支付?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二、工伤导致的误工费由谁承担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的误工费是谁承担的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工伤案件, 律师的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诉讼律师费用由委托律师一方承担。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注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2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护理费由谁支付,谁承担工伤护理费
    一、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评残前,所在单位;评残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二、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2、护理人数(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3、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第一,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
    2023-03-16
    247人看过
  • 医药费该由谁支付:开车者还是受害者?
    可以等交警划分完责任后再进行赔偿。医药费可以先由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不要垫付医药费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车主是没有义务垫付医药费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就是规定的,垫付是可以由交警来通知保险部门,或者说是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的。但往往我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都是一个人躺在地上,你陪他去医院,然后他们的家属就会说你把我的家人给撞了,你要么把钱掏出来。如果双方的责权还没有定得非常清楚,你把钱垫掉了,最后判定是被你撞的这个人是全责,我车主是无责的。那你钱垫掉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
    2023-07-05
    68人看过
  •  二次治疗工伤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 伤 二 次 手 术 费 用 由 谁 支 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再次进行手术的,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如果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议的方式支付。因此,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协商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二次手术时,费用
    2023-09-08
    261人看过
  • 惠州职工生育医疗费由谁支付?
    【导读】自从2010年开始,惠州将城镇农村居民统一纳入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其生育的新生儿8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从新生儿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政策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惠州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政策规定】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承担。二、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比例概述: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因生育产前检查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2、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终止妊娠或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3、参保职工
    2023-05-10
    61人看过
  • 非法经营单位的工伤保险医疗费由谁支付费用
    国务院2002年5月公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2002年10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第2款中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对这两项规定作了回应。规定一次性赔付办法,是条例的一大特色,目的是为了使受害职工或者童工及其直系亲属能够获得及时、切实的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的规定,非法用工主体的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或者是任何用人单位(包括合法用工主体和非法用工主体)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都必须由单位支付全部的费用。支付的项目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一般工伤待遇项目
    2023-05-04
    423人看过
  •  受伤者在医院治疗费用由谁支付?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医疗机构抢救措施得到优先考虑后,保险公司将在其交强险限额内进行支付。同时,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也可以己方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首先,在医疗机构的抢救措施得到优先考虑后,保险公司将在其交强险限额内进行支付。如果对方先行垫付,可以协商由对方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 车 祸 后 医 疗 费 由 谁 承 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医疗费由患者所就医的医疗机构承担。当然,如果患者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医疗费用垫付问题上,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应该积极协商,如无法协商,则应按照《民法典》规定
    2023-09-14
    282人看过
  • 一般由谁来支付工伤鉴定费用?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鉴定费一般先由申请鉴定人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承担。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费用由谁承担?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但是不管工伤鉴定费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工伤鉴定费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2、工伤认定书;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4、被鉴定人身份证
    2023-07-15
    4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用支付责任应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肇事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和救援组织有义务预支伤者的医疗费用。如果肇事者没有履行预支医疗费用的义务,则受伤者可以通过诉讼前财产保全来保护肇事者的车辆和其他财产,以确保他可以在以后获得赔偿。此外,根据《交通强制性保险条例》和规定,事故车辆保险公司有义务向交通强制保险垫款1万元,实际上,该保险公司仍然有商业保险范围内预支医疗费用的情况。交通事故医药费该如何垫付在受害人对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同时提起赔偿之诉时,在总赔偿数额不超过交强险保险限额的情况下,肇事方垫付的医疗费能否在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并进行处理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有明确规定,医院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
    2023-06-30
    299人看过
  • 工伤护理费要赔多少?由谁支付?
    一、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2、护理人数(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3、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第一,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
    2023-03-24
    196人看过
  • 上班途中受伤误工费由谁支付
    员工乘公交车上班途中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二、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
    2023-04-28
    411人看过
  • 工伤员工的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支付?
    员工受工伤之后费用的支付如下:1、员工受工伤之后,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鉴定程序为: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了工伤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费用该谁付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
    2023-07-06
    68人看过
  • 同等责任医药费用由谁垫付
    一、同等责任医药费用由谁垫付在交通事故中,若双方被判定为同等责任,关于医药费用的垫付问题,首先应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1.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到位而延误治疗。2.若肇事车辆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3.若费用超出限额或车辆未投保、肇事者逃逸,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因此,在同等责任下,医药费用的垫付责任主要由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承担。二、同等责任是否指各担50%责任同等责任并不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这一比例的确定取决于事故双方的类型。具体而言:1.当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并被判定为同等责任时,双方通常各自承担50%的责任。2.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被判定为同等责任,则
    2024-08-06
    174人看过
  •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由用人单位承担;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工伤维权流程
    2023-04-28
    456人看过
  • 无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由谁垫付
    因为治疗费用巨大劳动者垫付存在困难的,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未能依法给您办理社会保险,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一、有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由谁垫付?该费用应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
    2023-03-25
    84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由谁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2
      工伤医疗期内工资待遇不变,单位派人护理或承担护理费用,承担住院伙食补贴。根据工伤等级结合个人情况享受工伤待遇。
    • 工伤赔偿公司垫付的医药费是应该支付给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0
      该费用应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医保支付。
    • 2020工伤营养费由谁支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
    • 垫付医药费收条由谁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收条,今收到**垫付的医疗费***元。年月日,患者家属或本人签字。 2、如果是全额垫付,要求对方将医疗费等单据全部给你; 3、如果数额不多,尽快找保险公司,数额未超过限额,保险公司会倾向于调解,这样就不用诉讼了。
    • 工伤职工轮椅更换的费用由谁支付?工伤后的轮椅更换费用该由谁支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程序申请更换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工伤职工轮椅更换时间,按所在省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确定。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按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更换规定标准轮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