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3月30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一审驳回原告刘建红要求前工作单位江西吉安红业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江西吉安红业实业有限公司是1999年11月15日在吉安市工商局注册的一家外资公司,原告刘建红于2000年3月在该公司参加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2006年起,公司订单减少。2007年9月29日,刘建红出于对公司前景的担心,加上一直押存的一个月工资和本月应发工资共二个月的工资未结,刘建红向公司提交了辞工书,公司同意职工的辞职申请,双方办理了工资结清手续。
后刘建红向吉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办养老保险。吉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元月17日作出了仲裁裁决,裁决红业公司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补缴刘建红自2000年8月至2007年9月在红业公司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但未支持刘建红要求红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后刘建红以辞职非自愿为由,诉至青原区法院,要求红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3372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吉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就原告刘建红与被告江西吉安红业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书,原、被告对该仲裁书认定的事实虽有异议,但未提供确凿证据予以推翻,故对该仲裁书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原告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采取了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原告在辞(退)工书上签字,原告签字的行为能证明原告系主动辞工,而非被告辞退原告。参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发给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给予而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而本案原告系主动辞工,参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超龄“职工”被辞退要求经济补偿被驳回
352人看过
-
辞职索要补偿金条件不符被驳回
499人看过
-
辞职员工索要补偿金劳动仲裁驳回申诉
384人看过
-
单位辞职员工要给经济补偿金吗,辞职时公司要给补偿金吗
374人看过
-
岗位变动员工辞职索要经济补偿
138人看过
-
离职后诉请经济补偿被驳回
240人看过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
去公司申请经济补偿金被驳回,员工解除合同多久不能要经济补偿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员工重大失职被辞退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员工因为失职辞退公司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3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司没给辞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未经劳动局许可辞退员工可以要回不?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7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
-
公司被辞退多发了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能要求经济补偿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9在不知公司辞退员工时有多发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签了解除合同协议后,还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只要劳动者不是主动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
-
因工作失误被公司辞退,员工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需要给予补偿金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0要看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如果确实因为你在工作中存在过错导致了工作中的失误,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