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几种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41:16 307 人看过

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务员立法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就是公务员的范围,即哪些人属于国家公务员。但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一般都是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及政府管理的实际需求界定公务员的范围,都是充分考虑到本国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国家管理体制,因此,我国公务员范围的划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基本能反映我国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性质、特点和管理范围。

解读公务员法:五种情形可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

在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或对我们理解公务员范围这一复杂问题有所帮助的条规主要有以下几条:

在公务员法总则中,第二条明确提出调整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或划分公务员范围的三个基本条件。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就是说,只有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使用行政编制和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或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的范围与公务员职位的性质和特点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务员职位的类别,从一个方面也限制和说明了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这就是说,一些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人员也划入或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这一条的限制条件有三:一是指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重点强调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二是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三是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根据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和有关部门对公务员范围的司法解释,我国公务员法所界定的具体范围,或哪些人可以纳入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大致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

二是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职务特点和公务员法第三条的规定,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相衔接;

三是除工勤人员以外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一样纳入公务员范围,这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管理体制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现实管理需求;

四是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鉴于其性质虽然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在传统管理上历来属于干部范围,经批准对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五是根据一百零六条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可以看出,与国外的公务员范围界定相比,我国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相适应;与过去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我国新颁布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有所扩大,这样做有利于保持我国各类机关干部的整体一致性、有利于党政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有利于统一管理和通过法律防止腐败、有利于从制度上建立统一的对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公务员法的出台以及随后与之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的出台,必将对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极大地促进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家公务员相关文章
  • 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有哪几种情形
    第八十二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解读本条是关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和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规定。一、因公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主要是担任选任制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二、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权利,也是健全正常的退出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一条重要渠道。但是党政领导干部有重
    2023-04-24
    82人看过
  •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几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被执行人,充分利用各商业银行网络,有针对性地采取五项举措,大大缩短查询所需花费的时间,有效助推了执行案件快速执结。针对被执行人为外地法人、自然人的案件,萍乡中院到各商业银行市级分行查询被执行人在该商业银行账户情况。由于各商业银行大部分已全国联网或区域联网,因此,
    2023-06-06
    81人看过
  • 债务加入的三种情形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一、网贷可以转让债务人吗网贷可以转移债务人,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1、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债务,但是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2、并存的债务承担,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需要通知债权人。二、个人债务能转让吗个人债务可以转让。个人债务的转让也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三、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有哪些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如下:1、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与
    2023-03-28
    218人看过
  • 不准出国的几种情形
    1.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合同执行纠纷、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由于不履行民事义务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由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对象;3.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也包括被判处管制或正在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被判处缓刑的罪犯。主利己服刑完毕,但被判处剥夺政权利等附加刑服刑人员,在附加刑来执行完毕前,仍属于不准出境对象;4.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正在执行的人员;5.掌握党政军重要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军以上单位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批准出境的人员。
    2023-05-29
    493人看过
  • 公务员交流有哪几种形式
    第六十三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解读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总体规定,共分为三款,规定了交流范围、基本方式、种类等。第一款,是对公务员的交流在制度上加以确定。这一规定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基本相同,这也是对公务员交流制度实施十几年来经验的总结和继续肯定。第二款,规定的是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包括内部交流和外部交流两种。内部交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外部交流,是指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这里所称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以
    2023-04-24
    200人看过
  • 公司裁员的情形包括了哪几种
    一、公司裁员的情形包括了哪几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单位裁员要进行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由此可见,经济性裁员的
    2023-04-18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录用国家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录用计划、拟定录用职位及职位条件;(二)制定考试录用实施方案;(三)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四)报名与资格审查;(五)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六)体检;(七)考察;(八)公示;(九)录用... 更多>

    #国家公务员
    相关咨询
    • 公务员回避的几种情况: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形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2
      中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况是:主动回避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利害关系或者亲属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 65岁国家公务员有几种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和退休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作年满10年。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
    • 债务加入的三种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1.三方协议。 2.双方协议。 3.第三人单方承诺。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 员工辞职的几种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5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有暴力或威胁,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员工自身选择,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申请,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 国家赔偿中伪造证据的几种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2
      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