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属地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5 09:23:53 436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属地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有: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买卖合同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首先需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对管辖地进行明确约定的,则以约定的地点为管辖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所有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来管辖。

这里比较复杂的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举例来说,如果卖方向买方追款的,则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也是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有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如果双方约定一个地点,一手货款一手货物的,则这个地点是履行地。

以上是传统的货物买卖,如果以信息网络的方式订立买卖合同的,买的货物也是通过网络交付的,则是买受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其他方式交付的,则收获地位履行地。

案件的管辖权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普通的案件是基层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对管辖地进行明确约定的,则以约定的地点为管辖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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