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7:31:09 305 人看过

一、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不可以,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能私自让分公司签订合同,除非招标人同意。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设立分公司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3、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5、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中标单位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违约。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中标单位不让做招标文件怎么办1、中标后甲方不能单方面废标,单方面不履行合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2、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取消工程招标,不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有权主张赔偿,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中标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023-07-02
    142人看过
  • 签合同是总公司实施单位是分公司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以后可以委托由分公司去实施,因为分公司本来就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总公司对分公司具有指挥、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但是,分公司实施过程当中,如果生产出来的某些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总公司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总公司签署的合同,分公司可以进行执行,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但是分公司进行执行,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行。并且第三方和分公司发生的相关合同争议的话,还是由总公司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分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
    2023-02-20
    251人看过
  •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由谁签订合同?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由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分公司由总公司法人签订合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没有法人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授权分公司,也可以由总公司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的,由负责人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注册分公司需要注册资本金吗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分公司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其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由总公司转入其银行账户。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但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3-13
    317人看过
  • 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可以吗
    一、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可以吗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是可以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2、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二、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条件?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
    2023-03-21
    148人看过
  • 能否总公司投标分公司中标并签订合同呢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
    2023-06-14
    73人看过
  • 单位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范本
    一、单位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范本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第一条:甲方(业主):地址: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七章附则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二、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由于现在专业分工的细化,出现了专提供某一项服务的物业公司,所以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二)
    2023-04-12
    183人看过
  • 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由分公司施工合法吗?
    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由分公司施工合法吗我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需要行政许可的,包括前置行政许可和后置行政许可,前者需要先取得行政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在其经营范围中可以看到行政许可的内容;后者是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行政许可证,在其经营范围中看不到行政许可的内容。经营范围表述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种是不需要行政许可的,无经营范围限制。虽然监事不是单位负责人,但对公司有一定影响力,所以当一家公司负责人和另一家公司的监事为同一人时,认定和处理串通投标需要依法有据,不能因为投标人的监事和另一投标人的负责人是同一人,就认定其串通投标。实践中的确有监事与负责人是同一人的情况,这时两家公司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实际上是一个人作出的。但法律规定的公司的意思表示是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准,如果仅凭监事与负责人为同一个人就认定两家公司串通,依据显然不充分。但采购
    2023-03-02
    91人看过
  • 设计合同能否由分公司签订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有一定的自己自主经营的权利,所有分公司可以对外进行签署相关合同,以此来扩展自己的相关产业。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一、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一)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
    2023-04-06
    130人看过
  • 行政单位合同必须由法人签订么?
    不是的,可以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另外,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盖章的,在没有用人单位公章但是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的情况下也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没加盖单位公章生效吗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但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有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劳动合同中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一样有效吗?劳动合同中没有法定代表
    2023-02-04
    137人看过
  • 公司与已有工作单位的人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只要公司同意,一个人可以同时与不同的两家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合法吗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想早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职工来说,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与员工连续签订两次固
    2023-06-11
    453人看过
  •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合同的效力怎么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范围是:分公司在营业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有效。分公司能够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合同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一、总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和分公司发工资交社保应该告谁这种情况是不行的,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就应该总公司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为宜。而且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责任也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因此,应该起诉总公司。二、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总公司进行承担的。
    2023-06-23
    71人看过
  • 电梯安装合同由分公司签可以吗
    一、电梯安装合同由分公司签可以吗一般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查。二、设备安装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1、审查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的资格,是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1)留意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主体的合法和真实;(2)注意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3)注意对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进行审查。2、审查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条款是否完备。3、审查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内容是否完备4、审查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三、建筑安装合同建筑安装合同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
    2023-04-22
    477人看过
  • 单位可以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吗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
    2023-04-06
    52人看过
  • 付款合同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签署?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总公司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上没有禁止总公司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
    2023-07-05
    423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签订合同不是中标单位的分公司可以用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0
      1、不可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后公司
    • 分公司可以不招标直接与母公司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果母公司做为招标的一方,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则母公司涉嫌串标,是违法的。
    • 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
      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因为地区关系由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法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合同签订是中标单位可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8
      1、不可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