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是属于个人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8:37:48 387 人看过

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通常股东个人、公司都属于债务人,此类共同债务需要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

1、共同债务人在共同债务中,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在共同债务中,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3、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共同债务关系中,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

4、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的共同债务,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一、共同债务人都不还钱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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