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当事人陈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44:15 44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当事人陈述

二、当事人陈述指的是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就有关案情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叙述。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当事人的陈述都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审判中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都以当事人的陈述为重要内容。当事人的陈述都必须在审判长许可下进行。被告人供认犯罪后应陈述其犯罪全过程,否认罪行时应允许其提出辩解和反证;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也应当庭陈述自己的意见。

二、当事人的陈述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

(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

三、当事人陈述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证据学上讲的当事人陈述主要是狭义上的,当事人就诉讼请求的陈述——,体现处分原则;就证据问题的陈述体现当事人质证的权利。

(2)当事人陈述必须是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在法庭外所作的陈述一般不能作为当事人陈述予以对待,不能产生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3)当事人陈述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并以口头形式为主。

(4)可否由人代为陈述的问题,区别不同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当事人书面陈述意见要怎么写
    当事人陈述是诉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不同类型的案件的当事人的书面陈诉意见的内容会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但都应该说清事实,不得隐瞒真相。根据《证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024-04-20
    67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前后矛盾怎么认定
    当事人陈述前后矛盾怎么认定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一、夸大当事人的陈述第一,将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当作证据采用。当事人的陈述,既有作为诉讼活动的当事人的陈述,也有作为证据种类的当事人的陈述,其内容一般包括: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关于诉请的说明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对证据的分析及采用意见;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析和适用意见。作为诉讼证据的当事人陈述,仅限于在诉讼中,当事人就所感知、理解和记忆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尤其是作为诉请或反驳诉请根据的有关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将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当作证据采用表现在:第二,将当事人的陈述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总是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而不会去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因此有学者将当事人的陈述归入“人证”范围,这也是法官对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往往产生怀疑的原因所在。一旦将其单独作为定案事实的依据,极有可能对案件作出误判。正确对待当事人陈述的态度是,一
    2023-06-11
    131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与申辩是怎样规定的
    一、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在采职权探知主义的案件中,当事人陈述不具有确定审判范围的功能,但也可以大体为审判机关指明案件事实审理的方向。在此注意的另一问题是,当事人陈述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新机能。作为确定证明对象和证明方向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听取;
    2023-06-11
    345人看过
  • 如何避免当事人作陈述虚假
    一、借力审前程序整理证据、明确争议焦点审前程序正逐步成长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自足性诉讼程序形态,具备了纠纷解决所需要的一切程序要件,其不依赖于其他程序,仅依靠自身构造,就有能力解决民事纠纷,完成诉讼的目的和任务,与庭审程序等一起构建起程序完整的纠纷解决流程。因此,最大化的实现其整理证据、明确争点和促进替代性纠纷解决的程序价值十分重要。充分的庭前准备活动使法官对诉讼走向有充足的估计,庭审过程中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发问,这对提高诉讼效率、强化庭审功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二、发挥辩论对事实辨明的有效推动作用辩论不仅是法官认定证据效力的必要环节,也是当事人借助正当程序陈述案件事实、表达自身诉愿的重要方式。证据质证程序是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分化的一种消除,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允许当事人在质证时进行辩论,不再硬性将辩论剥离于法庭调查环节。同时,当事人就全案事实进行的总结辩论和阐述环节仍必不可少。三、
    2024-01-29
    87人看过
  • 质疑当事人陈述的证据意义
    当事人陈述能否成为证据种类以及作为证据对于裁判的影响力,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息息相关。随着历史时期的变革,司法制度和诉讼模式的不断变化,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的价值也不断改变。到了今天,伴随着现代民事诉讼模式的建立和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将当事人陈述仍作为独立的证据种类已经与司法改革的方向相悖,并且也给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各项改革措施带来了很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主要从历史发展以及现实状况出发,对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的合理性重新进行审视。将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现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已成定局,在很多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证据制度也由强调追求客观真实向追求法律真实的价值取向转变,特别是证据规则的创建也已提上了立法日程。在这种背景下,对当事人陈述这种传统的证据种类还局限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前的理论基础,完全忽视了当事人陈述因其自身的特征使得将其作为证据种类与现代审判
    2023-04-25
    290人看过
  • 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哪些方面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在采职权探知主义的案件中,当事人陈述不具有确定审判范围的功能,但也可以大体为审判机关指明案件事实审理的方向。在此注意的另一问题是,当事人陈述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新机能。作为确定证明对象和证明方向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听取;是指法官为明了
    2023-06-01
    3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时当事人如何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庭审最后部分了,当事人应该针对公诉机关(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内容做出承认、否定或是承认、否认部分事实,在陈述的最后,也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若承认犯罪事实则要诚心悔改;若否认则说出自己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开庭期限是多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
    2023-06-14
    77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的效力是怎样的
    当事人的陈述,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意义。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由于与案件的结果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往往是有关案件事实的实际参与人,切身感知案件的情况较多,也最了解案件事实过程中的基本情况。但是,又因为当事人自身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其陈述就不可避免地带有片面性或倾向性,可能扩大某些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还可能缩小对己不利的事实,甚至有可能提供虚假的陈述。并且,由于受到人本身对事物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或表述能力上的限制,即使愿意如实陈述有关事实,也未免能够达到一种理想的效果。因此,当事人的陈述通常缺乏可靠性。为此,将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据来使用时,应当谨慎地对其加以审查判断,以决定其是否具有证据能力以及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当事人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法院所作出的陈述。它包括当事人自己说明的案件事实以及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两个方面的内容。当事人向法院陈述的内容很多,但主要体
    2023-06-11
    381人看过
  • 民事证据之五:当事人陈述的定义当事人承认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的定义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既包括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也包括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的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表示接受,这实际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认可,这种认可与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不同,不能将二者混淆。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1、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作出,才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外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接受其所主张的事实,由于该认可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作出,因而,不应视为当事人承认,不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2、承认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023-06-14
    442人看过
  • 如何看待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
    一、什么是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特点是什么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就他们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所发表的陈词及叙述,依靠当事人陈述,可以反映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面貌。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二、当事人陈述的特点当事人陈述有四个特点:(1)当事人最了解案件事实,因而当事人可能具有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2)当事人一般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事人陈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倾向性;(3)当事人陈述的复杂性,体现在当事人陈述的不同内容和不同功能上;(4)当事人陈述的调查方法,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略有不同。前者采用独立的调查方法;而后者则采用和调查证人一样的调查方法三、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的争论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历来备受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西方传统理论认为当事人陈述不能
    2023-06-03
    49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陈述的特性
    当事人陈述作为行政诉讼证据之一,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就行政争议的有关问题向法院所作的说明,具体包括起诉理由陈述、行政案件经过陈述及法律适用陈述等内容。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主体而言,公民、法人、其它组织、行政机关均可依法进行陈述。从名称而言,当事人陈述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陈述。又包括特定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供述、辩解、汇报或报告材料等。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有所不同:由于行政诉讼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其陈述限于对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事实所进行的说明,包括对被告方主张的反驳。而行政诉讼被告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其陈述限于对其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的说明,包括对原告方主张的反驳。此时,即使被告的陈述中具有与原告的陈述相同的内容,也不能获得当然的证明力。当事人陈述既有真
    2023-06-06
    194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当事人陈述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一环,包括提出的诉讼请求、法律理由、证据的辩解以及质证权的内容等。当事人在陈述中需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以便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同时,当事人的陈述也是诉讼过程中重要的证据之一,需要经过充分的质证和辩论,以确保案件事实的真相得到公正的判断。当事人陈述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承认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相关标题标题:关于互联网平台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分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非法金融活动也逐渐涌现。这些活动可能涉及到多种法律问题,例如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非法集资等。本文将对这些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首先,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和担保风险。由于
    2023-10-17
    24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属于哪类证据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属于哪类证据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就本案的事实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所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还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都是证据的一类。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也属于言词证据,效力比较低。二、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哪些方面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2、当事人提
    2023-06-06
    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上诉理由解释
    1、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2、上诉时间:若是判决书,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是裁定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民事上诉状怎么写合同纠纷的上诉理由上诉理由的写法不是法定的,要根据当事人上诉的原因写,民事上诉状中需要载明以下基本内容:1、上诉状的名称,即“民事上诉状”五个字。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
    2023-07-10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如何做陈述当事人的陈述?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04
      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
    • 当事人陈述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05
      1、当事人最了解案件事实,因而当事人可能具有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2、当事人一般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事人陈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倾向性; 3、当事人陈述的复杂性,体现在当事人陈述的不同内容和不同功能上; 4、当事人陈述的调查方法,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略有不同。
    • 个人陈述陈述陈述怎么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投诉信投诉人:××,性别,汉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被投诉人:×××(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申请事项:一、请求依法责令被投诉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元.事实与理由:投诉人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一直在被投诉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职务,月工资为**元/月。被投诉人无故拖欠投诉人年月至月工资,共计:*****元。被投诉人违反了《劳动法》第50条,现投诉人依法向贵单
    • 当事人虚假陈述怎么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5
      如果当事人虚假陈述的,人民法院会不予采纳该陈述,并对当事人予以罚款的处罚。 虚假陈述的成因 1、道德诚信缺失。传统的诚信为本的观念被唯利是图的实用主义价值观所取代,这些人成天所思考的是怎样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至于所采取的方法是否合法、是否符合道德诚信原则,在所不顾。 2、趋利避害心理。诉讼中,当如实陈述将有可能使自己失去既得或可得利益时,便本能地选择采用虚假陈述,当然,这种心理与诚信根本缺失
    • 证据应该是当事人陈述还是当事人举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1
      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证据;(3)证据;(4)视听材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评估意见;(8)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