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假期加班费到底谁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37:14 436 人看过

中秋三天假期放完,之前媒体公布的加班费算法中,中秋当日加班可享三工,其他两天按正常加班计算加班费。根据本地网络投票结果显示:111名投票网友中51人表示愿意加班,因为可以拿到加班费,占投票总数的45.95%;选择不愿意加班,因为加班了也未必能拿到钱的比例同样为45.95%。

在调查中,发现网友们普遍有两个担心:一是如网友森溪所说:在国企尚可,若在私企,为了生存谁敢较真提加班费呢?二是前段时间最高法院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不少网友担心若拿不出证据,加班费和饭碗都丢了。那么,劳动者究竟应该怎样讨要加班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点拨:

首先,支付加班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中秋的加班费应该在下个月立即支付,其他两天的加班如果在6个月内没有调休,则应当支付加班费。

其次,现在确实有许多劳动者不敢索要加班费,怕老板将其开除。但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开除劳动者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不能随意开除。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撤销开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最后,针对如何讨要加班费的问题,目前媒体和舆论存在误读。最高法院出台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九条明确: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第九条中,紧跟着还有一句: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另外,《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对考勤、加班、工资方面的证据至少保存两年。劳动者只要是追讨两年内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还是有举证义务,应该提供证据。(姜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加班费如何举证要如何举证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证明加班、索要加班费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仲裁加班费如何举证劳动仲裁证明加班费的证据有:你向公司提出的加班申请,你的打卡记录、考勤表。在主张加班费之前,你首先需要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提供打卡记录、公司群聊的工作记录、上级给你安排工作的记录、你上班的视频、工牌、工服、工作证等等。这些都是可以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
    2023-07-22
    380人看过
  • 加班费的问题应由谁来举证?
    一、加班费的问题应由谁来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对自己主张加班费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肯定都是在存在加班的情况下要求加班工资,没有加班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几乎没有。但为什么在确有加班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要求加班工资而得不到支持呢?主要原因就是劳动者无法证明自己加了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必须注意收集和保存工作期间的加班证据。二、如何收集加班费的证据?追讨加班工资,证据是关键在加班工资问题上,目前劳动者之所以不敢站出来维权,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能保住“饭碗”就不错了,不愿意为加班费问题与单位“拗断
    2023-04-28
    125人看过
  • 节假日上班是底薪加加班费吗
    的确如此。企业中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以延长工作时间为代价的加班行为,关于其加班薪酬的计算,并不需要从基本工资中扣除,而是应该按照相应员工工资标准的三倍进行支付。而对于一些仅仅在休息日进行劳动付出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加班费用则应由雇主提供双倍工资。若雇主在员工加班后未对其予以适当的补偿休息时间,那么还应当额外负担适当双倍的薪水作为加班报酬。至于在常规工作日中的加班,只需依照法律规定给予1.5倍的工资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4-05-06
    141人看过
  • 加班费能追讨到底要多久
    加班费的追讨应当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1年内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劳动仲裁几年内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所以劳动仲裁机构受理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2023-03-10
    162人看过
  • 员工追索加班费必须自己举证吗?
    【咨询问题】职工蒋某咨询,如果向用人单位讨要加班费,一定要劳动者自己举证吗?【解答内容】仲裁和诉讼的一大原则是谁主张谁举张,即:劳动者认为存在加班及用人单位欠付加班工资情况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当然,劳动者的举证义务不是无限度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关于用工情况的大部分证据均掌握在单位手中,而考勤记录实践中都由单位保管。单位应当提供考勤记录,单位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这是举证责任倒置。
    2023-06-10
    182人看过
  • 加班费的问题应由谁来举证,如何收集加班费的证据
    一、加班费的问题应由谁来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对自己主张加班费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肯定都是在存在加班的情况下要求加班工资,没有加班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几乎没有。但为什么在确有加班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要求加班工资而得不到支持呢?主要原因就是劳动者无法证明自己加了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必须注意收集和保存工作期间的加班证据。二、如何收集加班费的证据追讨加班工资,证据是关键在加班工资问题上,目前劳动者之所以不敢站出来维权,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能保住“饭碗”就不错了,不愿意为加班费问题与单位“拗断”。
    2024-04-17
    103人看过
  • 劳动者到底要不要法定假日加班?
    一、劳动者到底要不要法定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违法吗违法。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
    2024-01-15
    58人看过
  • APEC假期加班有加班费吗?
    2014年APEC会议假期调休安排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会议)将于11月在北京召开,经国务院批准,除保障会议和国事活动、城市运行等必要的工作岗位外,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调休放假。放假安排为11月7日至12日调休放假,共6天。7日(周五)、10日(周一)放假,11日(周二)、12日(周三)调休,2日(周日)、15日(周六)上班。其他企业等可自行安排。调休假期(11月7日至12日)仍为工作日,外地进京车辆除需遵守单双号限行措施外,还需遵守工作日早晚高峰五环内禁行的规定。调休假日期间,高速路通行不免费。北京市政府《关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调休放假的通告》要求,北京全市出入境接待大厅以及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站11月7日至11月12日统一停止对外办公。11月2日(星期日)、11月15日(星期六)上班,对外办公。AP
    2023-06-09
    340人看过
  • 实名举报加班费谁更难
    为什么一定要实行实名制举报?姜文认为,解决职工待遇不公的办法之一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举报需要实名。否则,劳动保障部门很难处理,与法院申请仲裁、选择向劳动保障部门报案相比,既省去了繁文缛节,又节省了时间。为什么这一降低求助成本的举措没有造成工人的蜂拥而至?当然,并不是我们不用担心拿不到加班费,而是相关部门长期的工作方式,以及自身的生存困境,让他们失去了举报的权利,不愿举报,如果职工还需要信心和勇气向本单位匿名举报,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只接受实名举报时,就接近于“闭门谢客”。别说保障性较差的农民工,还有那些在民营企业加班加点的人,比如便餐。即使是在政府机构,也有许多无偿或少付加班费的情况。难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真的不知道,在你不愿匿名举报的情况下,实名举报的操作性如何?即使是工资相对有保障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拿不到加班费的也不多见。我们怎么能谈论私营企业的雇员呢?如果看看那些申请劳动仲
    2023-05-07
    160人看过
  • 加班费索赔:我的出勤谁来证明
    “哪里有加这么多班?最多一个星期两小时,只能补发12天加班费2023元。”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小文一怒之下提起仲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的,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能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很明显,这就是说,在证明加班事实是否存在的问题上,劳动者具有初步的举证责任……”然而在庭审中,面对单位的振振有词,小文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在资强劳弱的局面下,如果自己连最简单的考勤都拿不出来,这官司咋打呢?这个“劳动者的初步举证责任”,让小文陷入尴尬的境地。事实上,小文的遭遇并非个例。当了两年经理,28岁的吴小姐将自己40多个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奉献给了企业。辞职后,吴小姐向前东家讨要加班费时,却被告知没有加班。“我们实行的
    2023-04-29
    198人看过
  • 员工追索加班费需举证,企业与职工须协商加班吗
    员工追索加班费需举证,企业与职工须协商加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关于加班费的举证,员工主张加班应提供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员工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后,具体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根据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与劳动仲裁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
    2022-11-13
    304人看过
  • 商场店员连续加班,加班举证谁负责?
    关于加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对加班做了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在公司制度中规定加班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希望员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劳动者确实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按照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才能被用人单位视为加班,以防止混加班的不良现象出现。在用人单位有相关的加班审批制度规定下,如果加班者自我加班,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之后引发劳动争议仅仅出示考勤记录,不足以证明劳动者加班的事实,只能证明劳动者在下班之后并未离开公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律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引发劳动争议后,加班事实该由谁举证。根据
    2023-02-19
    333人看过
  • 讨要加班费员工负责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颁布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追索加班费,应承担举证责任。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据此判决了一宗劳动纠纷案件,由于劳动者未能举证自己的加班事实,其追索加班费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颁布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追索加班费,应承担举证责任。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据此判决了一宗劳动纠纷案件,由于劳动者未能举证自己的加班事实,其追索加班费的主张被法院驳回。2006年8月,赖小姐入职中山某炉具公司任销售经理,并于2007年4月起长驻东莞市,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7月,炉具公司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由此,赖小姐与炉具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判决,劳资双方均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赖小姐主张的有关欠资、年休假工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加付的1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提成合计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合计83581.85元,
    2023-04-22
    123人看过
  • 加班工厂拒付加班费到底合不合法?
    主动加班工厂拒付加班费的行为合法。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一、加班费计算方式是什么工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公司不批了不给调休怎么办依据
    2023-06-23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劳动者怎么索要加班费?索要加班费是如何举证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7
      1.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加班费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
    • 如何举证索要加班费的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30
      要求加班费,可以通过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表等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但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工资的金额、时间、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供参考。
    • 索要加班费应当如何举证呢,怎么索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5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是包括了很多方面的,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等。如果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索要加班费应当如何举证呢,怎么索要?
    • 加班费谁负责举证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加班费谁举证的内容就是这些了。
    • 加班费应当如何计算索要加班费应当如何举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 证明加班、索要加班费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