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谁优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2:01:24 424 人看过

担保物权优先于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担保物权就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将自己的或者第三人的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履行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这是由于用益物权的标的价值形态如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以变化后的物为标的而继续存在。

什么是用益物权

根据《民法典》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五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三百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三百二十九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最后,在法律上物权分为所有权与其他无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权力五权等,物权的种类虽然很多,但是这也说明了法律的细致以及法律所包含的范围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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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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