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9:02:15 223 人看过

法定顺延情况: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劳动者?
    辞退主要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各方面的综合考虑觉得员工不适合单位的岗位工作或者该员工在岗期间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导致公司遭受巨大损失而导致单位解聘该员工的状况。解雇也是非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解雇从通俗的角度讲也称之为开除,主要由于员工在岗期间给公司造成一些过失性损失。而造成的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2023-06-10
    3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延长期限的具体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要续签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
    2023-07-03
    202人看过
  •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该顺延劳动合同
    某甲自2006年9月1日就职于A公司上班。2008年6月20日,某甲向A公司申请产假,并获批准。2008年10月份,某甲休完产假后向A公司提出回公司继续上班。但是,A公司称,该公司已经无适合某甲的职位,不再需要某甲。2009年4月份,某甲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裁决确认A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依法为某甲承担产检、生产、产假工资、无故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2009年6月,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期间,A公司称某甲的劳动合同已经于2008年7月31日到期,某甲休产假后,其公司不再接纳其上班的申请是合法有理的。周律师代理本案后,从案件的事实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细则、《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充分论证。北京
    2023-04-22
    158人看过
  • 哪些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单位
    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1、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的期限,也是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的期限。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无需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行为,是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劳动合同方面看,它又是一个违背订立劳动合同原则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2023-04-26
    310人看过
  • 通常情况下,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多久的期限?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一年、两年、三年都可以。这个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的,则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续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7、法律责任。总之,第二次续签的具体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己确定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不再需要约定试用期
    2023-06-30
    27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到期是自动延期吗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2023-06-16
    52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才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2023-07-08
    19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单位合同期满了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单位合同期满了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不得终止;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终止;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老职工不得终止。一、续签劳动合同书的前提是什么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
    2023-04-01
    3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后,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终止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2023-07-26
    3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问题中单位违规的情况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2、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劳动者不续约的都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
    2023-03-03
    1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哺乳期结束吗
    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
    2023-03-31
    276人看过
  • 工期顺延包括哪些情况
    工期顺延包括哪些情况: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设备;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资金;发包人突然变更施工计划等各种情形。一、工程不可抗拒暴雨损失谁承担工程不可抗拒暴雨损失的具体责任承担情况如下: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根据施工合同标准项目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为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建筑合同也称为“项目合同”或“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双
    2023-06-29
    4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期限多久
    一、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期限多久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
    2023-04-21
    3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在期满时需要顺延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其他。一、员工有高血压我可以辞退他吗公司不能辞退高血压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赔偿金赔偿六个条件在以下情形辞退劳动者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2023-04-05
    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更多>

    #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2022年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顺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下顺延劳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种情形顺延至检查完毕或观察完毕;第二种情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期限可以自动顺延吗?哪些情形可以自动顺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期限可以自动顺延吗,可以自动顺延的情形有哪些?下文作出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 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31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 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