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车辆损失时,如何进行正确的鉴定评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7:23:43 445 人看过

注意下列问题: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3.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

怎样做车辆损失鉴定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同一保管,经检修、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端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确认后生效。

车祸中的两大损害,就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这里的财产损失则主要表现为车辆的贬值损失。因此,在赔偿中也就包括了这方面的赔偿。不过在赔偿的时候需要结合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而不能想当然的要求对方赔偿

行政许可法》第28条,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所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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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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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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