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司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4:34:20 138 人看过

借款人用房屋为借款作担保,并与出借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出具相应的购房收条,约定房屋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实质是一种变相的流质条款,如直接以房屋买卖关系来判令债务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显公平。对此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还是房屋买卖关系,需探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是否对等、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是否符合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哪些问题要注意

农村房屋买卖要注意的问题有: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流转买卖;2、如果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如果该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买卖过程中务必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用以办理房产证。

二、购买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没有房产证可以找开发商或者物业问清楚相关情况。但是只要双方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通过押部分房款,收取卖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缴纳房款的收据和发票,从而保证卖方不能将房屋再次出售给其他人。等房屋产权证下发之后要求卖方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名为集资实为借贷的认定是怎样的
    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投资关系就是各个投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的特点就是投资主体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借贷关系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法律关系。借贷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实现了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利息明确固定;民间借贷行为系实践行为、单务行为。投资关系与借贷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财资投入主体的地位上,投资关系中出资主体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经营,享有事项决定权、享受利益分配,承担足额出资义务;借贷关系中出借人仅是借款人的债权人,只享有请求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的权利,别无其他权利义务。第二,财资投入的风险承担上,投资关系中出资主体需要承
    2023-04-17
    281人看过
  • 借买房之名实为借贷担保的效力
    借买房之名为借贷担保2010年11月11日,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重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张某某以3000万元购买某某公司所有的某某国际大酒店1、2、3层房屋,2010年11月12日交房。超过6个月未交付房屋的,上述合同自动解除,出卖人每月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114万元,直至退还全部房款为止。后张某某按约支付3000万元,某某公司未交房,每月支付违约金。2011年8月16日,双方再次签订协议约定:若2011年9月11日出卖人仍未交房或者退还全部购房款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出卖人应于2011年9月12日前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某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2011年12月,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某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等。某某公司答辩称: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意思不是买房,实质是为借款担保,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张某某自认从2010年1
    2023-04-17
    194人看过
  •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简介:2010年11月11日,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重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张某某以3000万元购买某某公司所有的某某国际大酒店1、2、3层房屋,2010年11月12日交房。超过6个月未交付房屋的,上述合同自动解除,出卖人每月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114万元,直至退还全部房款为止。后张某某按约支付3000万元,某某公司未交房,每月支付违约金。2011年8月16日,双方再次签订协议约定:若2011年9月11日出卖人仍未交房或者退还全部购房款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出卖人应于2011年9月12日前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某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2011年12月,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某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等。某某公司答辩称: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意思不是买房,实质是为借款担保,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张某某自认从2010年11月至20
    2023-05-31
    399人看过
  • 买卖合同欠款转为民间借贷
    一、二者有区别。二、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区别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三、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合同。贷款合同成立需要由借贷人向银行机构证明自己的偿还能力,社会征信信誉。借款合同成立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统一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5-01
    326人看过
  •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依据
    名为投资实为民间借贷是指以投资入股作为外在表现形式,而实质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因投资入股形成的法律关系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在资金性质、主体权利义务承担、主体地位、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等方面存在区别。一、借贷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二、违规参股借贷是指什么(1)经商办企业的;(2)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的;(3)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4)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6)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7)
    2023-03-20
    128人看过
  • 名为借贷实为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1)、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
    2024-02-09
    490人看过
  • 以借为名实为受贿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
    一、简要案情:1998年至200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山(化名)在某市担任劳动局局长,与中国通海计算机公司(下称通海公司)建立起了长期的业务采购关系,在经济交往中,为该公司谋取了利益。同时期,张山私人投资证券30万元。2005年3月,张山为儿子购房需现金一事,以借款为名经通海公司郑林之手从通海公司拿取20万元,用于其子购房。2006年,张山从家属处得知自己被有关机关调查后,即赶往通海公司给该公司打了20万元的借条。张山向通海公司所借的20万元至今未还。在查处张山过程中其证券又同时被其他机关冻结。二、分歧意见:对于该案如何定性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张山借款20万元的行为属于以借为名实属索贿行为,应以受贿论处;第二种意见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不属于犯罪行为。三、分析意见: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张山的借款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笔者认为,要认定名为借贷,实为贿赂,证据上应当把握好以下几
    2023-02-27
    401人看过
  • “借贷中介”理财实为民间借贷
    固定收益类稳健理财,短期三个月年化收益是8%,一年的年化收益是12%以上,所有理财5万元起步。日前,程先生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信息,介绍了6款产品,收益颇为可观。这种被公司称为P2P线下理财的模式让程先生怦然心动。投资一年声称收益超12%近日,据程先生所说的融通汇信的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走进公司,只见四周窗明几净,显然刚装修入驻不久,接着记者被带到一间VIP理财室,一位张姓经理拿来一张产品宣传单页。宣传单页上,理财产品按照投资期限和返还方式分为短利宝、季得利、半年盈、年年聚、融信通和融信宝六种,对应的收益从6%到12%不等,理财金额是5万元起步。你在银行开个理财卡,我们直接划扣资金,到时候再把本金收益返还给你,和银行理财产品是一样的。张经理说道。虽名为理财产品,但投资者与公司签订的并非《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而是与该公司签订《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里面包括委托扣款授权书、服务费收费协议
    2023-04-23
    484人看过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房子怎么判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房子按照赠与判定。赠与人作为债务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房子转移给受赠人,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价格缴纳相关税费,协助办理房子的登记手续。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房子怎么判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n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2-06-27
    122人看过
  • 民间借名为贷要追偿实为合伙纠纷被驳回
    杭锦旗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当事人企图利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达到不法目的的案件,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与法律公正,净化了诉讼环境。今年6月份,原告李某将其朋友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偿还所欠借款4万元元。庭审中,原告李某出示了一支10万元的借条,称被告王某于2012年1月19日向其借款10万元,同日原告又给被告出具6万元的借条一支,相互抵顶后,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万元。听原告一番陈述,不知情的人还真以为这是一起案情颇为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可是经主审法官的进一步查明,原来此二人是朋友关系,2011年开始合伙做生意,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俩人终日把酒言欢,很快原本准备用于创业的资金便挥霍一空,怎么办?原、被告顿时傻了眼。赔钱后,原告为给家里一个交代,急中生智,就让被告给其出具了10万的借条一支,以便蒙混过关。而就在此时,被告顿生兄弟情义,手把手的又将自己的私房
    2023-06-06
    413人看过
  • 名为买卖实为担保抵押违法吗
    违法。1、严格控制此类案件的审理力度。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房屋买卖合同形式实现抵押担保的合同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应一律按照无效认定。对于债权人诉请房屋所有权人依合同约定履行或承担违约金等诉请,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凡涉及刑事犯罪的,涉诉房屋作为债务人犯罪之工具,被害人即债权人主张履行买卖合同的,建议一律不予支持,应按照刑事追赃程序予以处理。2、加强房屋中介机构的规范监管。对于房屋中介机构,一是要完善该行业法律法规,构建适合我国国情需要的法律体系,为有效规范中介服务奠定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对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从业人员从中谋取私利,损害当事人利益。3、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公民法律意识。通过各种媒介途径,加强对普通百姓的法制教育,以案说法,说明此类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众如遇此类情况,应提高警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上
    2023-06-18
    177人看过
  • 房屋代买为买卖效力怎么认定
    房屋代为买卖效力的认定为:若房屋买卖合同由双方自愿、公平签定,第三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且形式和主体和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则合同有效。房屋代买为买卖效力怎么认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第九百二十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022-06-24
    413人看过
  • 房屋买卖的交付行为怎样认定
    一、房屋买卖的交付行为怎样认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一般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实践中,"领钥匙"等方式可以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开发商有义务向买受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与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而具体到个案中的商品房交付,就是指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在进行房屋验收交接之时开发商应当出示房屋符合交付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并按照约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怎样约定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应由双方协商约定。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
    2024-01-18
    18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司法认定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司法认定如下:1、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2、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一、以找工作名义收钱为诈骗罪吗不算,诈骗罪的构成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二、用欺诈手段借款不还属于诈骗吗可以构成诈骗罪。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
    2023-06-21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判决确认合同无效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6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的合同,如果诉讼到法院,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审理。但同时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查封房屋。 判决生效后,可以变卖房屋,用来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
    •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按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认定需慎重A与昆明XX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还办理了备案手续。一审原告A要求被告交付房屋、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等,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具备交付条件情况下约定较远的交付时间,有违常理;买卖合同约定价格较低;约定分期付款但实际签约后即支付了款项、不符合交易习惯;双方名为买卖合同关系实为借贷关系,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最高法院经审理,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另补充了一些事实
    •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属于法律的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6
      名为买卖实为借款的司法认定: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之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处理。
    • 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借贷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1
      企业间的融资性买卖是以商品买卖形式进行的企业间融资活动,即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融资交易。当企业需要融资而又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时,往往通过买卖、联营、存单、票据、委托理财、工程垫款、典当交易等形式开展实质上的借贷业务。因此,企业间以融资为目的,以商品为载体,以贸易为手段,放大自身规模的融资性贸易形式不一而足,融资性买卖是其中最常见、最典型的类型之一,在实务中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的一审判决书的法律效益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