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清理企劳关系“霸王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33:55 213 人看过

河北省总工会1日透露,从即日起到明年4月,该省将对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其中涉嫌违反法律、程序和其他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依法废止,并以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的形式重新修订。

据悉,此次行动将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已建职工(代表)大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中展开,涵盖职工聘用、劳动合同、工时休假、考勤绩效、薪酬福利、培训发展、奖励、纪律行为、安全卫生等多方面劳动规章制度。

河北省总工会副主席刘书为指出,通过工会日前进行的摸底调查,发现许多企业的劳动规章存在硬伤,如用人单位独断制定劳动规章,滥用经济处罚等明显违法法律规定行为。

还有一些劳动规章明显有失公平,对劳动者要求过苛刻,如有的单位甚至规定职工每天上厕所时间不能超过几次、每次不能超过几分钟。这些虽不违法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把职工放在了企业的对立面,对于企事业发展十分不利。刘书为表示。

据悉,为保障此次活动顺利推进,河北省内多部门将共同发力。其中,各基层工会组织将作为主推方,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逐条审查,并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提出废止、修改建议。同时,企业家协会与司法部门将联合介入,处理相关的劳动争议并提供法律援助。对霸王条款拒不改正的企业,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还将予以处罚。

河北省总工会表示,此次行动后,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将与省司法厅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多位专家认为,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力量,使职工的愿望和诉求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反映到企业管理层,或是破解此类难题的关键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商家霸王条款
    合同内容
    ——本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本网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王周平点评::该条款表明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并且不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使其提供的服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使得消费者很难了解所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网站提供的服务是以协议的形式和用户确立的。网站单方面随意修改或者中断服务,是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自购买日起(以到货登记为准)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王周平点评:该条款违反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用户明确同意信息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王周平点评::该规定要求用户自己承担接受服务过程
    2023-08-18
    410人看过
  • “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日前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先有广东移动总经理提出的“国际惯例”说,后有消费者诉诸法律却败诉。河北鼎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艺律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张艺律师说,生活中通常被消费者形象地称为“霸王条款”的就是法律所指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流量清零”之所以说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消费者被迫同意的、未经过听证会听证过的违背公平交易权的格式条款,同时也是企业单方签订的、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条款,所以这是一种违法的契约。“只要你用我的产品,用完用不完都必须交费”。1993年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就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而几天前施行的新修订
    2023-04-21
    453人看过
  • 面对燃气公司霸王条款该怎样处理
    五大领域成霸王条款“重灾区”根据相关规定,水务公司应自备自来水计量表,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并自行承担自来水计量表的维护、检定及到期轮换责任。然而,四川某水务公司却在与自来水用户签订的供用水合同中称,用户表计“由用户负责日常安全巡查、维护、管理”,若委托水务公司进行维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者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做文章”,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十二五”期间,全省工商系统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快递、物业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银行、电信、零售、商品房买卖、房屋中介等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924件,纠正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14247条。据了解,燃气、自来水、房地产、汽车、干洗是“霸王条款”的“重灾区”。重点监管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四川省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重点监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以及涉旅、涉
    2023-03-03
    206人看过
  • 霸王条款有效力吗,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排除了消费者
    2023-04-29
    254人看过
  • 霸王条款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一、经营者的义务都有哪些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二、代理合同有霸王条款怎么办可以与对方沟通取消相关“霸王内容”,协商不成的情况,还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请有关部门予以纠正或处罚,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霸王条款是指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
    2023-06-27
    264人看过
  • 霸王条款之我见
    仲裁机构
    任何交易都有其存在的情势,情势不但在交易之前影响即将发生的交易,也在交易之中影响合同的履行,更在交易之后进一步巩固了既存的利益格局。情势,是指作为法律行为的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霸王情势,是指在实质上预先地(即交易发生前)对准备进入交易一方不公平、不正义的作为交易的背景、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简单地说,就是不平等的交易前提条件的总和。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等。霸王条款存在于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也存在于商业性合同即商人与商人之间的合同。霸王条款往往有以下表征:一、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例如,某市无线市话服务协议中规定:因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本公司对网络进行扩容、调整、升级等措施,为此影响客户通信,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二、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例如,广州市某公司
    2023-06-07
    120人看过
  • 所谓的霸王条款
    格式合同
    所谓的"霸王条款"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霸王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二、“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三、“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四、“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五、“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六、“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七、“促销商品,售出不退”(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八、“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九、“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
    2023-04-21
    247人看过
  • 向霸王条款说"NO"
    一、餐饮类1、禁止自带酒水!2、收取酒水开瓶费!3、消毒餐具收费!4、包间设置最低消费!5、物品丢失责任自负!6、优惠券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7、电影院谢绝外带食物!二、购物类1、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2、存保丢失概不负责!3、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4、商场对赠品不实行三包!5、充值卡过期作废!6、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三、手机类1、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由维修商确定!2、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3、维修造成损坏,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用!4、自行限定维修商责任范围!5、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四、电信通讯类1、手机充值卡过期作废!2、设置最低消费!3、手机话费到期余额不退!4、套餐流量和通话时间不能累计!5、固话与宽带绑定后,一项业务欠费,另一项也立即停止服务!五、买车类1、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卖方!2、汽车有缺陷消费者须自己索赔!3、汽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2023-06-04
    2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的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中存在哪些霸王条款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霸王条款会出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不符合公平原则。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收取押金或者违约金等。一、霸王条款合同有效吗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如违反则无效,若不违反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霸王合同往往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
    2023-06-05
    55人看过
  • 无责车主挑战霸王条款获全赔
    **沭阳县汽车运输公司的杨*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保险公司以合同约定无责赔款为零为由而拒赔。该运输公司在车辆9000多元的损失无处索赔的情况下,将某某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对合同中“霸王”条款说“不”。事件:一起道路交通事故2006年8月10日7时许,该运输公司驾驶人员杨某驾驶公司该公司苏NF1621号客车,沿苏326线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至118K+730M处时,与陈某某驾驶的苏HN1106号轿车相撞,致两车损坏,陈某某当场死亡,该运输公司及车辆上的多名乘车人受伤。该事故发生后,经沭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处理,于2006年8月10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运输公司驾驶员杨某及乘车人无责任。经沭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该运输公司的车辆损失为9403元,该运输公司另付拖车费300元。事故发生后,该运输公司索赔遭拒。合同:约定条款对车主不利2006年5月29日,该
    2023-05-05
    73人看过
  • 面对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大胆维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把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等潜规则定性为霸王条款。记者走访我市饭店发现个别饭店仍然存在此类霸王条款。消协建议—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记者昨日走访我市一些餐饮店发现,少数饭店仍为包间设定最低消费。春节后,记者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投诉电话,称其在市内一家饭店吃饭时被宰了。张先生说:我们一行5人在一家饭店包间吃饭,当时服务员告诉他们说包间最低消费是500元,他们没有在意,可是等吃完结账时被告知,他们消费了440元,离最低消费500元还差60元,因此应按照500元收费。经交涉,他们又买了两盒烟才算达到最低消费标准。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饭店发现,小饭店没有设包间最低消费,自带酒水也没有限制,而几家高档饭店,都设有包间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标准从80
    2023-06-07
    99人看过
  • 中介霸王条款被废
    霸王合同将作废买卖风险将降低本周末,也就是7月1日,我市将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同时统一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合同。这应该说是今年继4月15日开始实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后北京房产中介行业的又一重大举措。可见今年我市政府部门对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力度空前地加强了。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都预示着北京的存量房交易和二手房经纪行业开始进入了一个标准化时代。那么,实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将对我市的房屋中介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记者为此采访了“我爱我家”的市场专业人士,他们分析认为,此政策出台,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影响:网上签约将使一些小中介公司的霸王条款作废1.准确地说应该是信息发布、合同签署、资金划转这三方面对整个行业的冲击。回首经纪行业发展的短短几年,虚假信息、现金收房、吃差价、霸王条款、占用房款,更有甚者卷款潜逃等现
    2023-04-22
    264人看过
  • 投诉霸王条款,应该联系哪个部门
    霸王条款可找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对服务的自主选择权。它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以下五大共性:1、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2、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4、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5、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移动霸王条款找哪个部门投诉移动霸王条款可拨打电话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具体内容如下:1、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999年3月15日,为了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及时、方便、快捷受理消费者诉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统一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
    2023-07-06
    496人看过
  • 霸王条款不管用了
    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一直以来,服务行业的种种霸王条款,饱受诟病,屡禁不止。新《消法》的实施,明确叫停此类霸王条款。今年3月15日开始施行的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一是节假日不打折没明示则无效。一些商家会员卡、会员优惠券往常都能正常用,但遇到节假日,顾客多了,商家会以种种理由取消打折优惠、兑换优惠。如果这些条款约定未事先告知会员并获得消费者同意,则涉嫌限制会员正常权利。如5月31日,南平市实验小学六年级12名学生为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到当地一家自助烧烤城欢聚。结账时,一名学生出
    2023-06-07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是霸王条款,是霸王条款还是霸王条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系霸王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 中国联通霸王条款都有哪些呢?如何面对霸王条款?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
    • 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1、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2、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
    • 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如何处罚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在你应该清楚霸王条框怎么处罚了。
    • 霸王条款的定义是什么?所谓的霸王条款即霸王条款的含义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下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