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声明的有效性法律意义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9:04:23 450 人看过

解除劳动关系声明有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是用人单位盖公章。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法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个人解除劳动关系声明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个人电脑号,因原因于年月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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