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出租物。如汽车租赁将一辆性能并不完好的汽车出租给某用户使用,在实际运营时,可能因刹车不灵而导致交通事故,双方发生纠纷出租人应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
(二)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出租人的首要义务。
(三)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或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租赁财产。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合理使用租赁物。
(四)承租人没有妥善保管、保养和维修租赁物。承租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修租赁物,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
(五)承租人侵害出租人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善意保管和妥善使用租赁设备,而不得行使任何损害出租人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的行为。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有什么情形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虚构租赁物;
2、融资租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3、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81人看过
-
浅论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
8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程序问题
22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实践合同吗,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26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面
44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具备什么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442人看过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归谁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6一.融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归谁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
-
审查融资租赁合同时,承租人的利益注意哪些方面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1、租赁物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以及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保管、维修、有关税费的支付和保险等事项。在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时,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依赖承租人自己的技能确定租赁物,这样,出租人就不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合同还应规定出租人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包括转让条件、对价、转让时间等。2、
-
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
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方的会计处理应注意什么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作为承租方,比较关键的是在租赁开始日确认租人资产的价值,记录未确认融资费用。通常是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30%),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此种情况下不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
-
行使中止履行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71、要有确凿的证据。《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是双方性的,当自己自动中止合同履行后,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免给对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在对方提供担保后,应当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