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但不赔偿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是: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民事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
2、可以起诉。侵权人和车辆的保险公司被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范围内赔偿,侵权人赔偿不足;
3、诉讼费由原告提前支付,可以要求被告在起诉中承担。胜诉后,法院将作出判决。证据确凿的,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拒不理赔成被告保险公司败诉赔钱
驾驶人员检修车辆时被轧死,而保险公司却拒按投保合同给予理赔。9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湖北枣阳人保公司支付原告刘青会车上座位险保险金一万元。
2000年9月22日,枣阳市个体司机陈革新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枣阳市支公司(以下简称枣阳人保公司)为其所有的鄂f21909号大货车(核载3人)投保,险种分别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中的车上座位险(投保3座,每座10000元)、车上货物险、无过失责任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后,陈革新向枣阳人保公司交纳保险费5141.20元,保险期限自2000年9月23日零时起至2001年9月22日24时止。2001年9月14日,陈革新驾驶该车在运货途中,由于道路阻塞,遂依次停靠在路右侧。接着,陈革新下车检修车辆,不料车辆后滑,陈躲避不及被当场轧死车轮下,并将车后停放的另两辆货车撞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商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9月30日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陈革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费。枣阳人保公司接到陈革新之妻刘青会的通知后,经审核仅赔偿了车辆损失险的费用814.40元,对其车上座位险赔偿金拒绝赔付。2003年6月18日,刘青会将枣阳人保公司告上法院。
枣阳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陈革新在枣阳人保公司投保,并交纳了保险费,枣阳人保公司予以接受,故双方的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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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可以诉讼解决,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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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责任纠纷怎么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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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纠纷怎么处理,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保险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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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处理方式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01.协商解决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方法。 协商解决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和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彼此增进了解,强化双方的信任,有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履行合同。 2.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作出裁决,也叫“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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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纠纷应当怎么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1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