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与阻拦行为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4 23:00:09 89 人看过

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丁某反抗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蒋某的胸部。洪某在第二次抢劫犯罪行为过程中,因中途改变犯意转而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并在强制猥亵后自动放弃继续实施抢劫犯罪。法院认定洪某构成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款人民币二千元。

在犯罪过程中,如果自动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就构成了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案例】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某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被害人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被害人蒋某的胸部,后让蒋某离开现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着手实施第一次抢劫犯罪行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在着手实施第二次抢劫犯罪行为过程中,因中途改变犯意转而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并在强制猥亵后自动放弃继续实施抢劫犯罪,依法应认定为本次抢劫犯罪中止。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洪某实施的第二次抢劫犯罪形态是中止并具有坦白情节,建议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被告人洪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遂或者未发生的一种法律状态。在法律上,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一样,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犯罪中止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包括:

1. 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人自愿放弃继续实施犯罪的意图,并且放弃了犯罪实行行为。

2. 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行为人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包括停止实施犯罪、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等。

3.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故意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 未遂与未发生:犯罪中止是在犯罪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犯罪既遂是在犯罪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已经发生的情况下,行为人犯罪完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心理状态。

2. 责任:犯罪中止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既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处罚:犯罪中止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既遂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遂或者未发生的一种法律状态。在法律上,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一样,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犯罪中止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遂或者未发生的一种法律状态。在法律上,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一样,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犯罪中止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包括自动放弃犯罪和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未遂与未发生以及责任和处罚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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