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项农民需要注意,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9:31:25 179 人看过

现在拆迁遍及,农民要想在拆迁中维权过程中获得满意的补偿,首先你得知道征收拆迁中程序,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维权效率。

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你讲解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征收程序步骤。

一、发布征地公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在明律师提醒: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

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

二、征询村民的意见,组织听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在明律师提醒: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听证是公民很重要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在拆迁中,被征收拆迁人更应该着重行使权利。

很多农民因为不知道或是不注重听证的权利,才让自己的房屋上利益糊里糊涂被侵占了。

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在明律师提醒:这里就开始涉及到被征收拆迁农民要签字的地方了。

对于土地及其地上符着物的登记是对后期确定拆迁补偿的一个重要参考,这个环节农民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保证所登记造册的每一个字都与事实相符,切记不要出现“空白协议”的情况。

四、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

五、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在明律师提醒:公告以及后面的相关方案,是拆迁行政机构实施拆迁行动的依据。

也就是说拆迁行政单位的一切拆迁行为都要围绕着公告和方案展开。

这也会是拆迁维权的重要依据,被拆迁的农民首先一定要对公告有专业和深入的理解,其次就是无论是公告还是方案,一定要留有备份(最好能有原件),以备后期作证据使用。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

七、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在明律师提醒:这是关系到被拆迁人切实利益最重要的环节。

该环节适用到被拆迁者个人身上,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对自己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价值有个整体的把握。

再者,就是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听证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在整个拆迁过程中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维权措施。

八、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九、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作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用来确定被征收人,该证记载的合法土地使用人可享有被征收人的权利。一、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新居拆迁怎么办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
    2023-04-04
    3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的操作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2、征询村民意见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如果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等这些程序履行完毕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将记录在案的不同意见、听证的相关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3、实地调查与登记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实地勘察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环节里面,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
    2023-07-07
    433人看过
  • 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事项: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
    2023-05-05
    386人看过
  •  进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需要哪些手续?
    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流程包括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组织测定界调查、制定土地征收补偿配置方案并公示、被征收农民向补偿方案提出异议、签订土地征收补偿配置协议、支付土地征收补偿配置费、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给被征收农民和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交付土地。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第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政府应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土地主管部门应根据发布的征收公告,组织测定界调查。土地主管部门自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定土地征收补偿配置方案,在权利者所在地公示,公示期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权利者可以向补偿方案要求开庭。第二,被征收的农民对补偿标准和配置方式没有异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配置协议。第三,土地征收部门根据土地征收补偿配置协议将土地
    2024-04-05
    211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谁有权征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征收基本农田、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地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一、农民集体土地如何征收在征收土地公告作出前应当对土地进调查登记、并制作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发布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根据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和方式、社会保障等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3、听取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均要听取;4、召开听证会并修改方案。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
    2023-02-21
    40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吗
    需要。承包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然后由村委会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需要村民签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权归谁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通常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
    2023-07-31
    4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
    2023-08-02
    23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策改革
    1、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补偿情况,是需要当地的经济发
    2023-07-18
    329人看过
  • 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吗
    一、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吗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征地补偿款是可以提留的,村集体提留征地补偿款的,应该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的就可以提留。村集体提留土地征收补偿是属于合法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取得村上所有委员的同意才可以实施,而且对于这笔款项是不能随便进行动用的,如果要使用都必须要通过所有人来进行协商才可以办理。二、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每亩是多少钱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每亩是多少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023-05-27
    441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归村集体还是归农民
    征用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2024-05-17
    452人看过
  • 民营企业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吗?
    一、民营企业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吗?1、民营企业不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企业是不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不是企业。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征收程序是怎样的集体土地征收依法报批前,市政府向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拟征地通知书。拟征地通知书内容包括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等。没有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实施征地给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
    2024-01-01
    13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不同意被征收,如何维护农村稳定?
    农村集体土地不同意被征收,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反映意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
    2023-07-06
    480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需要几成村民同意才能征收
    集体土地征用需要征得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才能征用。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时应当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对被征收人妥善安置后,方能实施征收。一、区政府征用我的房子是合法的吗区政府征用我的房子合法。市政府若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二、征收农田补偿赔偿标准是什么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除此之外具体的赔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是否合理应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
    2023-04-10
    29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1。征地通知书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签发。通知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方式(6)征地目的(6)征地范围内的征地地点村庄。公告发布后,村民不得抢种庄稼、盖楼房。2。征求村民意见征地公告发布后,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乡政府围绕公告的六大内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村民进行协商。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不同意见的,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并开始协调解决。同时告知他们有权依法申请听证和组织听证。这些手续办理完毕后,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将备案的不同意见和听证相关材料作为审批的必要材料。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实地调查和登记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一环节,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对土地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四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种类、数量、规格等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双方
    2023-05-02
    8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拆除集体土地的注意事项是拆除者和被拆除者的名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明书等法定资格证明书必须是真实的拆除项目的集体土地拆除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必须齐全的拆除总体方案必须明确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征收补偿方式必须合理。
    • 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0
      拆迁集体土地的注意事项: 1、需要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2、征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征地批准方案实施并发布拆迁公告; 三、拆迁主体必须具有合法资格,并按照程序进行拆迁; 4、拆迁和房屋市场评估。拆迁补偿标准应统一。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土地征收中起什么作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2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用来确定被征收人,该证记载的合法土地使用人可享有被征收人的权利。
    • 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建房应注意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你是集体组织成员吗不是的话你打电话咨询我
    • 在农村集体所有制中哪些事项需要经本农民集体成员决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2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